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区人大常委会2026年工作安排,现将2025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5年,法工委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为推动我区法治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2025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25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5件。分别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规划(2024年—2035年)〉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命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印发〈房山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5年—2027年)〉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大美房山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法工委进行备案登记后分送区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办、教科文卫办、农村办,各工作机构对文件内容及涉法依据进行深入细致的审查。经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未发现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违法增加行政权力或减少法定职责,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情形,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
2025年,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全区各乡镇人大均未出台应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同时,法工委主动对接市人大常委会相关部门,报送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2件,分别是:《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的通知》。
2025年重点开展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完善工作制度,推动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及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会议要求,结合《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和我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际,对《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进行了修订,经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建议、区人大法制委员会专题审议后,提交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实施办法》的修订及实施,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强化能力提升,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质效
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专题培训,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素养。及时召开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传达市人大相关会议精神,解读新修订的《实施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通报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征求各部门意见建议,为提升2025年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夯实基础。
(三)深化沟通协调,做实备案审查工作全过程
为提升相关备案部门对备案审查工作的重视程度,避免迟报漏报问题,主动与相关备案部门沟通协调,及时督促按时全面完成报备工作。严格落实《实施办法》相关要求,主动对接相关备案部门,以适当方式向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确保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法工委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协调联动,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双轨制”同步审查;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代表的作用,为审查工作提供参考意见,持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四)严格制度执行,确保工作要求落地见效
根据市、区相关工作要求和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3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该报告已及时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公布。
二、2026年重点工作
(一)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持续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
切实加强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察委、法检两院等单位的沟通对接,进一步提升备案报送单位的责任意识、主动意识。一方面,严格落实“零报告”制度,加强日常报备工作管理,做到“有多有少都要报、有和没有都要报”,避免迟报漏报现象;另一方面,严格落实年度报告制度,督促备案报送单位以适当方式向区人大或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进一步增强报备工作的全面性、规范性。
(二)认真履行审查责任,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持续强化“双轨制”审查机制,加强工作联动,规范审查流程,压实审查责任,切实做到“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重要或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充分发挥专业部门的作用,广泛听取法律专业人士及社会各界意见,凝聚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三)抓实学习培训工作,全面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能力水平
组织备案审查工作人员参加北京市备案审查工作相关会议和培训,精准把握备案审查范围和标准,提升工作队伍业务能力。定期组织召开备案审查工作联系会,持续做好《实施办法》新修订内容的学习培训,加大制度机制落实力度。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其他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交流,及时跟进备案审查最新工作动态,全面提升我区备案审查工作整体水平。
报告完毕。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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