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责
区人大机关的主要职责是为区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下列职权做好各项服务工作。
(一)在本区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
(二)领导或者主持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三)召集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四)讨论、决定本区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
(五)根据房山区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
(六)监督房山区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
(七)撤销本区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八)撤销房山区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九)根据法律规定的权限,任免本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十)在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
(十一)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房山区人大常委会机关设8个处级工作机构。
(一)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负责代表大会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和机关有关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领导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与市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与国外议会友好交往的有关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的新闻发布和宣传报道工作;编辑、出版《人大信息》等刊物;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人事任免的准备工作;承办常委会开展述职评议的有关协调工作;负责区人大机关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的公文处理、机要保密、收发、档案、公务接待、安全保卫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机关后勤保障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秘书科、行政科、综合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设立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信访室,该机构为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管理的副处级机构。负责来信来访登记、处理等工作。
(二)房山区人大常委会研究室
负责围绕区人大常委会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为常委会主任会议决策提供服务;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安排、半年工作总结、年度工作报告的撰写工作;负责主要领导同志重要综合性讲话的起草工作;负责组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与人大工作有关的理论问题的研究;负责市人大刊物有关约稿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中领导交办的涉及人大行政方面的有关事项;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事项;负责区人大常委会议主任会议、常委会议有关文件材料的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文件文稿审核印制工作;负责《房山人大》信息编辑出刊和信息网站维护工作;负责区人大常委会、人代会文件汇编,房山年鉴条目、人代会大事记工作;完成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业务工作。
(三)房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室
负责联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服务;负责代表提出的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工作和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综合、协调工作;负责受理代表的来信、来访;负责邀请代表列席区人大常委会会议的工作;统一安排并会同各委员会组织代表的视察工作;受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的委托,协助办理市人大代表在本区的视察工作;承办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承办选举、补选本区的市人大代表的准备工作,选举、补选区和乡(镇)人大代表的指导工作。
(四)房山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办公室(预算审查办公室)
为财经委员会对有关职能部门实施财经方面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做好服务工作;为财经委员会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有关财经方面议案做好服务工作;为常委会和财经委员会听取审议政府有关财经工作方面的报告做会前准备工作,会后负责起草审议意见;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方面的调研工作,起草相关的调研报告;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的日常具体工作和行政事务;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视察、执法检查、调查研究的各项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和起草财经委员会工作要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承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及有关部门交付财经委员会对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的具体工作;加强与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办公室、对口联系政府部门和单位的工作联系,协调办理相关工作;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承办财政经济委员会其他日常工作;承办常委会和财政经济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具体事项。
(五)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城市建设环保办公室
负责为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城乡建设环境保护专项工作报告做好筹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起草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决议和决定草案;检查房山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城建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负责围绕区人大常委会、区人大城建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工作重点,就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调查、视察和座谈,提出意见建议;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对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组织区人大城建环保委及代表专业组开展活动。对与本室工作有关的质询和受询机关的书面答复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承办市人大常委会城乡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工作,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并及时上报;做好本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本室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记录,向常委会办公室提供重要活动情况及大事记,起草涉及本室的调研报告、简报、情况反映及有关文件;对区政府备案的与本室有关的行政规章进行研究,提出意见;负责联系、指导与本室工作有关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加强同市人大相应工作部门的联系,做好与其他省市、区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的工作交流;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房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加挂备案审查办公室牌子)
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房山区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的专项工作报告做好筹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起草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决议和决定草案;检查房山区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代表对同本室有关的专门问题进行调查、视察和座谈;督促有关单位对代表提出的与本室有关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根据主任会议的决定,对与本室工作有关的质询和受询机关的书面答复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做好本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本室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记录,向常委会办公室提供重要活动情况及大事记,起草涉及本室的调研报告、简报、情况反映及有关文件;受主任会议委托,草拟向常委会提出的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市人大常委会与本室相关的有关法律草案的征求意见;负责制定本行政区域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的工作流程并具体做好登记受理、协调办理工作;负责联系、指导与本室工作有关的乡镇(街道)人大工作;做好法制工作专委会委员的业务学习工作;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房山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体办公室
负责委员会全体会议的筹备、会务和决定事项的落实工作,为委员会研究、审议和拟订有关议案做好有关工作;承办检查教育、科技、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档案、卫生计生和体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作出的有关决议、决定执行情况和决定执行情况的组织实施工作;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有关议案、工作报告提供调查报告,承办有关审议意见、决议、决定草案的起草工作;为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听取区政府工作汇报提供有关情况,并提出建议;对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方面工作有关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建议。承办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计生、体育等方面工作视察和检查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区人民代表大会有关议案、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区人大代表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工作;承办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的组织实施工作;对市人大常委会征求意见的法律、法规草案,组织人大代表和有关单位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并及时上报;按时完成年度文件立卷归档、移交工作;办理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事项;加强与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的联系沟通;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农村办公室
为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房山区人民政府、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在农村、农业方面执行宪法、法律、法规情况的专项报告做好准备工作,进行调查研究,提供调查报告,提出初审意见,起草常委会有关审议意见、决议和决定草案;检查房山区人民政府、监察委、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对常委会审议涉农工作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检查法律、行政法规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关于农口工作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组织代表对我区农村、农业经济长远发展规划及具有全局性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视察和座谈;督促区政府对人代会提出的涉农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协助北京市人大农村工作委员会有关房山区域性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办理;根据主任会议决定,对农口工作的质询和受询机关的书面答复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做好农村办公室的工作计划和总结,做好农村办公室组织的会议和活动记录,向常委会办公室提供重要活动情况及大事记,起草调研报告、简报、情况反映及有关文件;受主任会议委托,草拟向常委会提出的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涉农法律、法规的立法、修改征求意见工作;对区政府备案的与本室有关的行政规章进行研究,提出意见;负责联系、指导乡镇(街道)人大涉及农口的有关工作;按时完成本室的文件归档立卷、移交工作;完成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和主任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