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于2008年9月27日在36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梁顺、刘顺林、王淑红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卢国懿、区政府办负责人、区法院院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郭先英主任主持。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
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东升汇报了我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会议认为,《就业促进法》贯彻实施半年多来,区政府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实施扩大就业的发展战略,通过广泛宣传、健全工作机制、经济拉动、搭建平台、强化服务等一系列措施,取得了较好效果,全区城镇登记失业率得到较好控制,达到了历史最好水平。
就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领导力度。区社会保障和就业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大协调力度,尽快建立健全区、乡(镇)相互衔接的管理机构,理顺工作关系,明确统一的目标责任考核监管体系,制定统一的评价标准和考核通报制度,畅通信息沟通与反馈渠道,形成更加有效的统一领导、分工协作、运转高效的工作机制,增强工作合力。
(二)拓展就业领域。努力挖掘现有企业潜力,鼓励支持其扩大生产规模,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促进技术含量高的现代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就业容量大的非公经济的发展,拓宽就业渠道。要充分利用市对生态涵养区的优惠政策,做好山区煤矿关闭后产业发展,创造更多就业岗位。
(三)建立政府投入保障机制。各级政府应从提高民生力的角度出发,按照法律要求建立财政投入长效机制,在财政预算中合理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就业并确定适当的增长比例,做到专款专用。区、乡(镇)两级政府应从财政专项资金中拨款,逐步改善基层社保所服务站的软硬件设施,促进基层社保所服务站建设。
(四)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发挥政策在促进就业中的主导作用,加强政策的研究和制定。要在抓好北京市就业政策落实的基础上,研究和完善区、乡两级就业政策体系,加大就业援助政策的落实力度,加强各项促进就业政策的宣传,使就业需求者及时了解政策,掌握政策,尽快实现就业。
(五)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各部门要引导和教育劳动者,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就业意识。进一步整合培训资源,区乡联动,统筹就业信息,开展有针对性的就业培训,有效地提高劳动者的技能素质和创业能力,支持引导劳动力就业。
二、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的汇报
区法院院长孙国鸣汇报了《法官法》贯彻执行情况。会议认为,区法院认真贯彻《法官法》,在法官队伍建设、教育管理、监督考核、法官职业化建设上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软硬件建设有了很大提高,法官队伍政治理论和业务素质都得到了提高,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就进一步落实好《法官法》,加强法官队伍建设,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法官队伍的综合素质。在加强业务素质教育的同时,要坚持不懈地抓好法官职业道德教育,注重法律效益与社会效益相结合,依法办案,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完善激励机制。鼓励法官多办案、办好案、办满意案,提高法官办案的积极性。要奖惩并重,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法官严肃处理,确保依法履行职权,维护司法公正。
(三)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案结事了。要把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思想贯穿到法院审判、执行的全过程,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减少误解,对有争议的案件可以请陪审员参加,最大限度地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确保当事人打得起官司、打得赢官司、判决执行得了,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做到案结事了。
(四)进一步落实《法官法》规定的各项职业保障待遇。要提高法官的职业保障水平,从政治、工作、学习、生活上落实法官的各项待遇,政府部门应加大对法官培训经费和物资装备的投入力度。需市里解决的问题,可以由市人大代表在市人代会上反映,通过多种渠道推进《法官法》的全面落实。
三、会议强调了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会议有关参会纪律问题
出 席:郭先英 李福田 梁 顺 刘顺林 王淑红
缺 席:田 雄
列 席:卢国懿 孙国鸣 周俊岭 宋耀民 刘元涛
赵进珍 杜鹏飞 王心松 杨东升 杨凤海
刘清生 贯艳杰 谈素芬 毕武强 李建新
主题词:主任 会议 纪要
送:区委书记、副书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区政府副区长
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
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8年10月7日印发(共印60份)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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