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于2007年3月29日在361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梁顺、刘顺林出席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和相关委室副主任,区政府办相关人员,区农委、经管站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郭先英主任主持。现纪要如下:
会议听取了区农委、经管站关于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随着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区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十分重视,认真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机制和政策推进合作组织的发展,从而,带动了农民致富,促进了农民增收,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和运行情况良好。会议针对在思想认识、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以及政府扶持力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五点建议:
一、进一步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引导和鼓励农民积极参与专业合作组织建设。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采取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方式,宣传《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原则、组建方法和重大意义,广泛宣传好的典型事例,营造专业合作组织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进一步加大政府服务和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或意见。明确行政主管部门,强化定期培训和技术信息服务,加大金融信贷支持和税收政策扶持力度,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三、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维护专业合作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是相关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实行分类指导,帮助农民建立健全内部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和合作组织章程。二是明确产权关系,健全利益分配机制,使其成为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竞争主体。三是注重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实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四是建立风险机制,规避自然灾害和市场风险。扩大“政府支持+合作组织主导+成员参与”模式的覆盖面,防止农民“因灾致贫、因灾返贫”,保障合作组织及成员的切身利益。
四、注重培育地方特色经济,实施品牌带动策略,加大跨区域组织建设,提升合作组织的层次和规模。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中,要注重培特培优,把区域特色农产品推向市场,并做大做强,成为主导产业。建立“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组织+基地+农户”型合作组织,逐步形成产业链,推动区域经济快速发展。
五、处理好五个关系,加大部门协调力度。政府主管部门总负责,牵头单位负责具体工作,并协调好各方面关系,形成合力,共同引导、扶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有序发展。一是引导扶持与行政推动的关系;二是规范要求与多层级组织并行的关系;三是严格按规范要求发展与有序渐进的关系;四是重点培育“大龙头”与引导扶持“小龙头”的关系;五是财政、金融、政策扶持与信息技术服务支持的关系。
出 席:郭先英 李福田 王福来 梁 顺
缺 席:田 雄 王淑红
列 席:周俊岭 宋耀民 刘元涛 刘永富
赵进珍 杜鹏飞 王心松 贾克忠
贯艳杰 马连军 王和群
主题词:主任 会议 纪要
送:区委书记、副书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区政府副区长
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
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7年3月30日印发
(共印60份)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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