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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会议[2006]第三期

来源:发布时间:2006-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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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5月24日下午,区人大常委会在264会议室召开了第二十二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王福来、梁顺出席了会议。区法院院长,区人大常委会驻会委员、各委室主任和有关委室副主任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郭先英主任主持。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其作用的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一年来,区法院认真贯彻实施全国人大通过的《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从选聘任用、健全体系、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发挥作用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人民陪审员积极参与,尽职尽责,较好地发挥了陪审作用,促进了司法公开透明,推进了司法民主和司法公正。为进一步落实好人民陪审员制度,发挥作用,会议建议:一是加强对人民陪审员的管理,健全激励机制,克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的现象,有效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促进司法公正。二是探讨人民陪审员的准入制度,完善合理的进出机制,增强陪审员的责任意识。三是人民陪审员的活动经费要列入财政预算,按时足额拨复,以确保陪审员工作的顺利开展。四是完善相关制度。人民法院要加强与人民陪审员的联系和沟通,认真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健全对人民陪审员的培训和考核机制,提高人民陪审员的整体素质,提高陪审率。五是加大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人民陪审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为人民陪审员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会议研究讨论了《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讨论稿)》 会议要求,由李福田常务副主任牵头,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搞好相关调研,按照法律性、权威性、可操作性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为提请区人大常委会会议讨论通过做好准备。

  三、会议听取了区人大办公室关于《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草案)》有关情况的汇报 要求办公室按照主任会议提出的意见作进一步修改。

  出 席:郭先英   李福田   王福来   梁 顺

  缺 席:田 雄   王淑红

  列 席:吉罗洪   周俊岭   刘元涛   任建民

  宋耀民   赵进珍   刘永富   王广明

  刘清生   王建国   韩生银

  主题词:主任 会议 纪要

  

  送:区委书记、副书记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区政府副区长

  区委办、政府办、政协办

  发: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

  

  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06年5月25日印发

  

  (共印6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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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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