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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05年1月19日在房山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申志法

来源:发布时间:200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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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区检察院2004年的工作和2005年的工作设想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2004年,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的主题,按照我院“保优势、找差距、争先进”的工作目标和“打基础、抓队伍、强素质”的工作思路,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首都的政治稳定和社会安定,为构建本地区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和经济环境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我区政治安定和社会稳定

  我们把刑事检察工作摆在各项检察工作的突出位置,依法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活动。2004年,共受理公安机关和本院自侦部门提请逮捕案件611件893人,同比上升9.7%和17.7%,经审查,批准逮捕511件752人,同比上升3%和12.1%,决定逮捕4件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各类刑事案件832件1275人,同比上升17.7%和31%,其中提起公诉725件1078人,同比上升19.6%和20.9%。

坚持依法快捕快诉,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对于盗窃、抢劫、强奸、杀人、重伤等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案件,我们在保证案件质量的前提下,强调一个“快”字,坚持依法提前介入,依法从重从快惩治犯罪分子;对于重特大案件,采取挂牌督办和案件通报等措施加大办案力度,如李广宪等25人盗窃、破坏电力设备案,李文征等19人盗窃、抢劫团伙案,涉案人员多、案情复杂,社会危害极大,我们均做到提前准确审结。办案中,在严把事实和法律关的同时,努力争取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例如,在办理犯罪嫌疑人刘凤莲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一案时,我院组织力量迅速审理并依法提起公诉,震慑了利用法轮功邪教组织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活动。在办理犯罪嫌疑人王德军等3人扰乱社会秩序一案时,我们依据3人不满村党支部选举结果,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事实及造成的危害和认罪表现,依法对他们做出了相对不起诉的决定,既教育了违法者,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坚决惩处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2004年,我院依法及时审理了一批在我区造成重大影响的案件,如隗合利等11人非法经营案,在办案过程中,我们坚持依法不枉不纵的原则认真审理,涉案的11名被告均被绳之以法。针对利用虚假合同在本区建筑行业进行诈骗的犯罪活动,进行严厉打击,共有12件20人被审查起诉,涉案金额上百万元,如被告人王艳舟利用虚假合同诈骗30余万元案,起诉至人民法院后,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加各专项斗争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我们与公安、法院等有关部门配合开展了打击交通肇事犯罪的专项活动。针对发生在煤炭和建筑企业的重大责任事故,专门成立办案组集中审理,对被告人刘文华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等10余件重大责任事故案件提起公诉。我们严格执行市委政法委关于北京市政法机关办理轻伤案件工作的有关规定,对轻伤案件中被告人悔罪并积极赔偿,被害人书面不要求处理的案件,采取及时变更强制措施或依法不起诉等处理方法,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针对我区在校生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有所上升的实际情况,我们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加强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司法保护,努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采取检察官担任法制副校长,配合学校及社区矫正,加强法律宣传等方法,对教育和挽救发生了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发挥了较好的作用。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贪污贿赂、渎职侵权职务犯罪力度,不断推进反腐败斗争和党风廉政建设

2004年,我院共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1件11人,其中大要案9件9人,现已侦查终结8件8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500余万元。根据上级“抓系统、系统抓”的部署,我们把查处重点放在国有企业和金融等行业,立案查处了房山区四联化工厂厂长李顺挪用公款15万元案、房山区农业银行周口店分理处副主任解有顺挪用公款1176万元案和该行良乡分理处副主任姚新勇贪污27万元案。同时,我们把查处行政及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国家工作人员、处级以上领导干部贪污贿赂大案要案作为主攻方向,立案查处了房山区粮油贸易总公司副总经理鲁慧挪用公款200万元案、琉璃河镇副镇长王建华受贿案等大要案。

  认真筛选案件线索,从速查处具名举报、单位举报案件是反贪工作的重要环节之一。我们把要案线索、涉及行政执法和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的案件线索、具名举报、单位举报案件线索作为查处的重点,对于反映问题笼统含糊、线索不明的存查或缓查,集中精力查处大要案,初查成案率由2003年的16.7%提高到25%。如去年2月,我们收到房山区人寿保险公司举报该公司业务员张某隐匿保费从中贪污的案件线索,立即组织力量初查,在两周时间内查明了张某侵吞客户保费4.26万余元的犯罪事实。

  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主要是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和徇私枉法、徇私舞弊等渎职类犯罪案件。2004年,共受理案件线索13件,初查6件,作不立案处理6件,立案1件。2004年,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了“严肃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专项活动”,我院立案查处了房山区民政局原局长杨德忠滥用职权造成国家巨大损失案,现已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

  职务犯罪预防就是要从源头遏制腐败现象滋生蔓延,是减少职务犯罪的有力举措。在区职务犯罪预防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我们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一案一分析、一案一建议、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回访”的工作方式,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将个案预防、行业预防、网络预防相结合,形成了反贪局侦查工作在前,职务犯罪预防处跟踪回访和法制教育在后的工作方式,先后到中国农业银行房山分行等发案单位,通报案件查处情况,与发案单位共同协商和研究职务犯罪预防建议和对策。与燕化公司和中铁建工集团组建了北京市国资委预防职务犯罪网络房山小组,试行检察机关介入部分国家重大工程招投标等容易引发不规范不廉洁行为的重点环节,探索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新方法。为了达到“办理一案,警示一线,教育一片”的效果,我院先后7次派员到曾经发生多人多起犯罪的首都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为工作人员进行法制讲座。我们还与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合作建立了区委党校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基地,由我院干警采取以案说法的形式授课,对提高党政干部依法行政、廉洁自律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院与北京工商大学以及多家施工单位组成“阳光工程”工作组,采取边施工边预防的方法,促使工作人员树立廉洁意识,把反腐败的关口前移。我们与城关办事处合作在房山永安西里制作了55米长的预防职务犯罪宣传文化墙,扩大了宣传声势。

三、全面强化诉讼监督,努力维护公平正义

  我们依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和人民法院的审判活动是否合法进行监督。2004年共办理立案监督2件2人,向公安机关发出《要求说明不立案理由通知书》2份,公安机关都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不批准逮捕44件65人,其中公安机关提出复议6件,经审查,维持不批捕决定5件,批准逮捕1件;不起诉23件40人,追诉犯罪嫌疑人8人,退回补充侦查114件次,建议抗诉5件6人。

  我们以盯紧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日及政治敏感期,把好在押人员出入所、提讯、押解、就医、减刑、会见、假释等关口为重点,对房山公安分局和燕山公安分局两个看守所以及良乡监狱综合检查70余次,提出口头建议6次,审查减刑裁定686人次。在“开展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中,我们对2002年至2004年减刑、假释、保外就医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共审查适用减刑人员1288人,适用假释人员17人,适用保外就医人员18人,逐案审查,登记建档。在开展“加强监管执法、加强法律监督、保障刑事诉讼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中,发现3名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的罪犯在宣告缓刑前羁押的时间没有折抵刑期,为了维护罪犯的合法权益,我们向市检察院作出了详细报告,并向昌平、东城、密云法院发出了检察建议函,3名在押人员的刑期均得到了纠正。 

2004年,受理不服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的申诉案件20件,立案16件,不立案2件,结案19件。我们加强与人民法院的工作协调,探索民事行政检察工作的新途径,得到了人民法院的积极配合,同时依法做好申诉人的思想稳定工作,通过发挥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职能作用,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2004年,共受理来信来访187件,其中来信141件,来访46件。对属于我院管辖的97件来信来访中,初查66件,其余31件转有关部门处理。我们认真贯彻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集中处理涉法上访案件”会议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了“定领导,定专人,定方案,定时限”的工作要求,在处理该类案件的过程中严格落实“息诉工作考核制”和“首办责任制”,对排查出的7件涉法上访案件进行了集中处理,均及时审结。我们还派出专门人员参与区政府以及乡镇信访工作,深入农村协助乡镇政府化解矛盾。

四、坚持从严治检,加强检察机关能力建设

  (一)以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提高公正执法水平

  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和“执法为民、服务发展”主题教育活动,是贯穿全市检察机关全年的工作主线。为了深化教育活动,我们通过邮寄征求意见表的形式向124位人大代表、109位政协委员和区内13个委办局及乡镇征求意见和建议,收到反馈意见50余条。根据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我们努力研究检察工作如何贴近房山经济的发展要求,如何为房山的广大群众服务;研究我们的执法如何有利于保护人权,如何有利于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规范和便民措施。

  (二)抓好班子建设和队伍建设,为做好各项检察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以党的建设带动队伍建设,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政治水平、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改造主观世界的能力作为目标,不断拓展学习的广度和深度。严格遵守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和民主集中制原则,努力营造“心齐、气顺、风正、劲足”的氛围,院党组认真组织隔周一次的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使大家从党性原则的高度认识团结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团结全体干警共同奋斗的自觉性,在全院逐步形成“严格、紧张、有序,团结、宽松、和谐”的良好氛围。一年来,全院干警克服困难,比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涌现出优秀反贪局长李京生等一批先进典型,共有7个集体和26名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为了实现“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干警”的目标,我们从各方面努力营造学习的环境和氛围,对法律知识年考制度进行改革,区人大常委会参与和监督我院的法律知识年考工作,建立专门的考试题库,使题型、难度、题量更接近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我院的法律知识年考制度更加规范,更具可操作性。我们以提高调研质量,为检察中心工作服务为目标,鼓励干警结合本职工作搞好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文章。2004年,共刊发检察信息180余期,其中上级转发80余篇,在内部网上发布调研文章465篇,案例66篇,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调研45篇,其中在区级报刊发表20篇,省级报刊发表2篇,国家级报刊发表8篇。

管理规范化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基层检察院建设的具体要求,2004年,我们重点抓了制度化建设,着重强化干警的科学管理意识。我们把制度制定的过程作为民主管理的重要环节,作为贯彻民主集中制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过程,每项制度的制定都要经过全院干警的反复讨论。2004年,我们对40余项制度修订后编纂成册,使制度化管理更加系统和规范。制度化管理的关键在于抓落实,我们坚持运用制度抓规章制度的落实,使我院的各项规章制度都得到了较好地履行,管理规范化的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三)加强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物质保障

我们抓住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两房”建设的有利时机,按照“积极争取、逐步改善、保障有力、服务到位”的要求,在区委区政府及有关委办局的关怀和支持下,迎难而上,保证“两房”建设顺利进行,涉密二级局域网的基础设施顺利通过了专家评审组的评估,目前,10000余平米的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已近完工。在燕山办事处的支持下,完成了燕山检察处内部局域网建设,并与院内的局域网联接,解决了多年来我院局域网不完整的问题。

  (四)不断加强与人大代表的联系,强化外部监督

2004年,按照我院《加强与人大代表联系工作实施方案》的规定,每位党组成员都与10余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区人大和政协换届后,我院主动商请区人大和政协调整了联系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年共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120余人次到我院视察工作。党组成员还分别走访人大代表联组会议,解答人大代表提出的问题,广泛征求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目的是加强对检察机关的外部监督。我院作为北京市检察系统试点单位之一,按照统一部署,经与区人大等有关部门商定,选任出12名人民监督员。2004年下半年,我们专门召开人民监督员听取案件汇报会,就我院办理的两起案件向监督员作了汇报,听取人民监督员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措施和做法,完善了监督制约机制,增强了检察机关工作的透明度,顺应了诉讼民主的要求,对确保检察机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廉洁执法和提高办案质量起到了促进作用。

  回顾2004年的工作,我们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工作中还有不少的缺点和不足,法律监督的力度有待加强,需要在探索监督途径、拓展监督渠道、创新监督方法上下功夫;队伍建设中还有不少薄弱环节和漏洞,违反规章制度和违反纪律的现象还有发生。这些问题,我们都将逐条认真地加以研究和解决。

  各位代表:2005年,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公正执法为核心,深入推进队伍专业化、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学习经常化与和谐检察机关建设,不断提高打击和预防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化解矛盾纠纷,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服务经济建设,促进改革发展的能力;严格公正执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全面提高检察工作的整体水平。

  一、加强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干警的执法能力。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不断深化“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教育活动,强化“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观念。坚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点,把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不断增强理论学习的自觉性和紧迫感,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建设的中心任务。坚持从严治检,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强化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更好地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为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大局服务。

  二、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认真履行检察职责,注意从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入手,配合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坚决惩治严重侵犯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认真监督纠正诉讼活动中的违法现象。按照《基层人民检察院规范化建设考核办法》,以执法规范化为主线,以检察业务为重点,进一步量化细化考核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三、加强管理科学化建设,为检察工作的发展增添活力。重点探索建立业务建设、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相结合的检察工作管理机制,把信息技术有效地应用于队伍管理和办案流程管理及质量控制,严密工作程序,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的刚性和力度,完善队伍管理机制。深入推进人民监督员试点工作,完善对职务犯罪侦查权的外部监督机制。坚持与人大代表联系制度,认真接受人大监督。

  四、加强学习型检察院建设,为检察工作提供持久推动力。提倡“学以致用”,开展各种技能竞赛活动检验学习效果。扩大学习成果的交流和展示,创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建立学习成果激励机制,坚持法律知识年考制度,开展“优秀公诉人”、“优秀侦查员”、“学习型处室”和“学习型干警”等评比活动,激发全体干警的学习热情。

  五、加强构建和谐检察机关建设,为干警创造宽松和谐的工作环境。努力创造“严格、紧张、有序”和“团结、宽松、和谐”的工作氛围。以人的素质提高为基础,积极营造以人为本、团结和谐的人文环境,达到“鼓舞士气、凝聚力量、推动工作、树立形象”的目标。

各位代表: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有成绩也有不足,展望新的一年,有更新的目标也有更高的标准。我们坚信,在区委、市检察院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我们一定能够顺利完成各项检察工作,为构建我区和谐的社会环境和促进我区经济及社会的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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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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