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7月20日,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在264会议室召开了第五次主任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王福来、梁顺、王淑红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陈永、副区长刘顺林,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区法院,政府办、区公路分局、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负责人列席了会议。会议由郭先英主任主持,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区政府关于区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三项议案及建议、批评、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 会议认为,区政府对三项议案十分重视,各有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村村通”工程年内全部完成、京周路等重要路段正在加紧施工。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稳步推进,截止到四月底全区农业人口入保率达65.6%,有效地缓解了特殊家庭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拓宽就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扩大就业面上,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上半年开发就业岗位2342个,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率达31.9%,完成了全年任务指标的78%。对此,会议给予了充分肯定。
针对三项议案落实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要提高认识,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来认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各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在公路建设上:对“村村通”工程和京周路重点建设工程要抓紧抓好,保质保量,如期完成。对已具备开工条件的工程,要抓紧施工。因国家政策和部门职责调整等因素造成困难的,有关职能部门应积极作为,从全局的高度,着眼百姓利益,制定好阶段性目标。在落实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上,要本着实事求是,巩固现有成果,积极稳步推进的原则,进一步提高农业人口入保率,提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扩大受益面,让百姓得到更多的实惠;在拓宽就业渠道上,要积极培育职业中介组织,采取政策扶持的方式,建立职工技术培训中心,搭建就业平台,加大城镇就业力度,促进再就业工作。
二、会议听取了区法院关于执行工作汇报 会议认为,区法院把执行工作作为维护法律尊严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持公正司法、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件大事来抓,特别对“执行难”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查研究,并取得了较好成效。就如何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会议建议: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增强全民的法制观念和诚信意识。进一步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当事人的守法意识、道德意识和诚信意识。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正面报道,提高全民特别是企业法人代表认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自觉性,营造服从、支持法院执行工作光荣,抗拒、阻碍法院执行工作耻辱的社会氛围。
(二)拓宽思路,认真解决“执行难”问题。“执行难”是各种社会矛盾交织汇聚的集中反映,不仅关系法律问题,还关系到社会问题。法院要根据案件的审理过程,适时采取提前介入法,做好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工作,并推行“阳光工程”,给予被执行人强大的社会和心理压力。同时积极探索尝试减少经济纠纷、消除诉讼隐患的有效法律措施。
(三)加大执行工作力度,维护执行秩序。要充分利用法律赋予的手段,对那些逃避履行能力的要采取坚决措施,强制执行;对恶意毁掉被执行财产的违法者,采取强有力的民事强制措施,从严追究其法律责任,达到“打击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确保执行工作依法有序进行。
(四)职能部门和执法部门积极配合,实行标本兼治,避免“执行难”问题的出现。要强化对市场秩序的管理,有效杜绝“执行难”问题。工商部门应严格企业注册资金的监管,规范营业执照、许可证的发放和注销工作,保障各种经济实体的偿债能力,保证债权安全。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进一步强化对执行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练好内功,提高执行队伍的整体素质。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执行工作的新方式、新方法,树立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案件的执结率。
出 席:郭先英 李福田 王福来 梁 顺 王淑红
缺 席:田 雄
列 席:陈 永 刘顺林 吉罗洪 王广明 刘元涛
任建民 张立英 宋耀民 周俊岭 赵进珍
张建国 翟瑞元 佟海东 于 平 郑 禄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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