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5年9月29日,北京市房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冯淼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庭长;
苏银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环境资源法庭)庭长。
免去:
冯淼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副庭长职务;
苏银华同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张冰、杨建平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5年9月30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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