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平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婧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付玉琳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肖婧同志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玉琳同志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31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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