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吴会杰同志的请求,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2017年5月31日,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定:接受吴会杰辞去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31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