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市委十二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八届十二次全会重要部署和区八届人大七次会议决议,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增强首都意识,紧扣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工作要求,紧扣全区中心工作,紧扣人民群众重大关切,紧扣全面推进依法治区,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不断增强人大工作整体效能,努力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服务首都改革发展,助力房山高质量发展,为全区“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效民主法治保障,为建设“一区一城”新房山贡献人大力量。
一、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牢记“看北京首先要从政治上看”的要求,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坚决贯彻中央、市委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抓好区委重要任务落实。严格执行向区委请示报告制度,坚持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情况及时向区委请示报告。不断强化常委会党组建设,注重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人大及其常委会重要工作,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深入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落实。持续做好对口帮扶工作,深化扶贫成果。
(二)全面加强理论武装。坚持完善政治学习制度,通过常委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组会议、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主题党日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把牢政治方向,筑牢思想根基,坚定理想信念。制定出台《中共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学习贯彻落实重要会议、文件及领导讲话精神实施办法(试行)》,及时传达学习和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全国人大以及市委、区委重要会议精神,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做到学以致用,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加强经验总结和人大制度理论研究,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基层的具体实践。
(三)全面加强党建工作。积极谋划机关党建工作,突出党建引领作用,促进与人大履职工作有机融合。聚焦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党建特色活动,推动以党建工作引领人大日常工作,不断完善工作制度、创新工作机制。落实中央和市委、区委部署要求,结合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升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员干部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等工作,严明党的纪律规矩,确保常态化疫情防控和人大履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统筹做好人大代表党建工作,充分发挥代表中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全力助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坚持服务大局,依法履行重大事项决定和人事任免职责
(一)贯彻落实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区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健全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工作机制,完善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重大事项的制度和程序,充分发挥人大决定重大事项的职能作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0年决算(草案)报告,并作出决议;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决议,促进全区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依法加强决议决定监督。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的跟踪问效,通过视察检查、专项调研、听取报告、专题询问等多种方式,及时掌握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提请常委会审议决议决定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决议决定和重要意见真正落到实处。
(三)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把党的领导与人大常委会依法行使职权有机结合起来,按照法定职权和程序,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为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开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坚持宪法宣誓制度,激励国家公职人员忠于宪法、维护宪法、履行法定职责,强化国家意识、法治意识、公仆意识。加强对任命人员的监督,根据工作情况适时安排区政府1名副区长就分管工作进行述职。
三、坚持紧扣中心,积极助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健全完善监督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思想认识,严格防控措施,适时针对全区疫情防控相关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积极拓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履职形式,改进监督工作模式,提高工作效率和代表履职便捷性。严格落实“有关国家机关向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问题和原因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解决问题的举措部分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要求,提高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健全检查、反馈、督促、整改“闭环”工作机制,加强对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跟踪监督。
(二)积极推进财政经济平稳有序运行。按照中央和市委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等要求,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房山区2020年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关于房山区2020年决算和2021年预算上半年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房山区2020年区级决算;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21年财政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审查批准房山区2021年预算调整方案、初审区政府关于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对我区重点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审监督,持续推进预算制度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预算管理水平。
(三)积极推进高质量发展。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抓住实施新一轮城南行动计划的有利契机,加速良乡大学城建设”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提升区域科技创新水平。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对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的意见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有效发挥国有资产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新场景建设情况的报告,对全区高精尖产业、现代商贸服务业、全域旅游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助推全区经济提质增效。
(四)积极推进分区规划落实。着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区政府关于我区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调研,促进区域功能定位的有效落实。对我区拆除违法建设、回迁安置房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优化发展空间,维护城乡建设秩序。
(五)积极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巩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成果,创建一批美丽庭院”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污水处理、美丽庭院建设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向精细化管理延伸,加快美丽乡村建设。对我区现代农业产业建设及发展情况进行视察,对农村集体经济存量状况进行调研,促进区域农业和农村高质高效发展。对脱低保障措施情况进行调研,进一步巩固脱低成果。
(六)积极推进生态宜居示范区建设。听取和审议我区2020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专项工作报告,跟踪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工作,促进我区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对房山区水源地管理和保护情况进行视察,推进我区饮用水质状况持续改善。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房山区2021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太行山绿化工程的建设成果的报告并进行视察,拓展绿色生态空间。
(七)积极推进民生事业发展。针对群众对优质教育的刚性需求与我区现有情况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对我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视察,进一步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对房山区“十四五”卫生发展规划编制情况进行视察,促进区域卫生资源的合理布局。听取和审议我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情况的报告,对我区城乡劳动力就业工作举措特别是围绕重点企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情况进行调研视察,促进保就业与促发展落地双赢。对我区体育工作开展情况、精神卫生保健工作开展情况、养老驿站建设运转情况进行视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促进民生改善。
(八)积极推进公正司法和法律法规实施。听取和审议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能力。贯彻落实《北京市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程》,有序推进“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报备工作。按照《宪法》和《监察法》相关规定,听取和审议区监察委专项工作报告。对区检察院服务“六稳、六保”、“检察服务e站”工作,区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促进法检“两院”服务房山高质量发展,做好各类风险防控。对区检察院生态修复民事公益诉讼情况进行视察,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对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视察,对区法院诉源治理工作进行专题调研,进一步提升依法行政和司法为民水平。对《野生动物保护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等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法律法规的落实,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九)积极做好信访工作。坚持依法、依规、依程序处理信访事项,做到有访必接、必登、必回复。进一步加强对信访事项的综合分析和研判,及时转办、督办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促进相关问题解决,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四、坚持服务保障,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
(一)全力做好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积极筹划新一届区、乡镇人大换届选举,按照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和区委的统一部署要求,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全力确保选举工作依法有序顺利开展。要把握选举工作原则,严肃换届纪律,切实把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贯穿换届选举工作全过程,确保选出素质较高、结构合理、具有广泛代表性、人民群众满意的新一届区和乡镇人大代表,为选好同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打下坚实基础。
(二)完善代表履职服务保障。加强新一届区人大代表履职培训工作,打造信念坚定、素质过硬、履职积极的代表队伍。利用信息化手段,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发挥四级代表联动优势,促进选民关注的实际问题和困难的解决。分别组织市、区代表开展好半年集中活动和会前活动等,促进市、区代表有效发挥作用,推动房山经济社会发展。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完善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及时通报代表履职情况。不断完善代表履职监督形式,组建好新一届区代表活动小组,加强闭会期间代表履职活动指导。
(三)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夯实代表工作基础,规范并完善代表“家(站)”建设,实现乡镇有“家”、选区有“站”,构建“月进站、季回家、年述职”的工作格局。按照“应述尽述”的原则,继续开展区代表述职活动,以现场面对面向选民述职为主,个别走访、书面述职为辅,广泛开展代表述职活动,增进选民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力求达到市十五届和区八届人大代表届内述职率达到两个100%目标。
(四)提升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质量。严格执行议案建议办理、监督程序及有关要求,建立办理工作监督检查工作机构,制定并落实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监督检查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要求。采取现场视察、集中答复、个别沟通等方式,按照办理时间节点,分阶段监督检查办理情况,提出督办意见。强化“前期听取办理意向、中期通报办理进展、后期开展集中视察”三个关键环节,推进“双签制”全覆盖,确保议案建议落实到位,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
五、坚持打牢基础,切实加强常委会和机关自身建设
(一)加强队伍建设。完善人大常委会会前学法、视察检查前培训制度,采取以会代训、讲座报告等方式,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水平。加强机关干部的学习教育,开展学习型机关创建活动,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反对“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作风。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约束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抓好人大网站、人大工作微信群、《房山人大》等意识形态主阵地的建设管理,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正能量。
(二)加强制度机制建设。按照区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要求,坚持人大常委会与“一府一委两院”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落实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严格执行宪法宣誓制度,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意见》,进一步强化常委会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完善常委会、党组会、主任会议事规则,规范出席列席、文件提交、审议表决、会议公开等机制和流程,提高议事效力。进一步梳理健全机关各项制度,强化监督执行力度,做到思想育人和制度管人的有机统一。
(三)加强调查研究工作。围绕全区发展的重点难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法律实施的薄弱环节,开展调查研究,着力分析深层次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建议,推进相关工作的开展。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和创建森林城市工作,开展有针对性的调查研究活动。做好常委会监督议题的调查研究,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财政运行、专项规划、国有资产管理、重大项目建设、脱低保障等开展调研,把功夫下在会前,把着眼点放在会后跟踪落实,提高常委会会议的审议质量。
(四)加强对街道(乡镇)人大工作的联系和指导。坚持落实区委五次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加强人大常委会对乡镇人大工作的业务指导和工作联系,坚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定期走访街道(乡镇)人大,听取意见,指导工作。人大常委会就重要议题、重点工作主动听取乡镇人大意见,邀请乡镇人大主席、人大代表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街道(乡镇)人大的协同联动,增强人大工作的整体实效。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