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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发布时间:2025-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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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的决定》《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和区人大常委会2025年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2024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工委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重要思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2024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2024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6件。分别是:《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严控新生违法建设若干规定〉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大美房山建设 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4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武装部关于2024年征兵的命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房山区落实北京市推进供水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2025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高火险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命令》《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经审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违法增加行政权力或减少法定职责,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情形,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2024年,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和全区各乡镇人大未出台应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2024年重点开展以下四项工作:

  (一)强化学习提升,提高工作能力水平

  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组织的备案审查工作培训,认真研讨新修订的《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进一步明确备案审查标准和操作规范,为我区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修订工作奠定基础。加强学习提升,在专委会会议、备案审查工作会上及时传达市人大相关会议精神,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备案审查工作队伍的能力和水平。

  (二)强化沟通协调,严格落实“有件必备”

  为不断提高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更加准确把握规范性文件范围,杜绝出现迟报、漏报现象。法工委组织区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规范性文件报送部门,召开备案审查工作联系会,通报备案审查工作相关情况,并征集意见建议。主动核查有关部门规范性文件制发情况,及时督促报备单位按时、准确做好报备工作。加强年度自查工作,要求各报备单位按时报送年度规范性文件目录并开展自查,确保备案工作全覆盖。

  (三)强化协同联动,全力推进“有备必审”

  加强法工委与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的协调联动,对报送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双轨制”同步审查,重点就合法性、适当性等内容开展审查,确保审查工作深入细致。充分发挥法律专业代表的作用,对合法性审查提供参考意见,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归口审查、分工协作、专业辅助”的工作机制日臻成熟,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

  (四)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行报告制度

  严格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的相关规定。2024年4月,法工委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报告了2023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对2024年工作重点进行了梳理,为工作开展明确了方向和具体路径。该报告已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布。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是加强学习培训,提升备案审查工作队伍专业素质。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完成《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修订工作。组织召开备案审查工作联系会,对我区“实施办法”开展学习、培训,进行典型案例学习研究,强化专业素质提升。加强同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及其他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提升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专业水平。

  二是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监察委、法检两院等单位规范性文件制定及报送部门的工作沟通对接,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责任意识,确保备案工作及时、主动,报送材料齐全。认真落实“零报告”制度,切实做到“有多有少都要报、有和没有都要报”,杜绝迟报、漏报现象。

  三是深入联动审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加强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的协调联动,完善“双轨制”审查机制,进一步规范审查流程,切实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对于重要或者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借力外脑,凝聚合力,通过组织专家论证、召开联合审查会议等方式共同审查,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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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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