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北京市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的规定和房山区人大常委会2023年工作安排,现将2022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过去的一年,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法制办公室与常委会各工作机构密切配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区委的工作要求上来,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依法履职,扎实推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有序开展。
一、2022年度备案审查工作情况
(一)坚持“有件必备”,依法开展备案审查工作
2022年,共收到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1件,为区政府制定的《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武装部关于2022年征兵的命令》。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和全区各乡镇人大未出台应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经审查,该报送备案的规范性文件不存在违法减损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违法增加行政权力或减少法定职责,违反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等情形,符合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2022年,未收到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以及公民提出的审查要求和审查建议。
(二)落实条例要求,坚持报告和公开制度
严格落实每年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并向社会公布的规定,2022年6月28日,法制办公室向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报告了2021年度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全面总结了2021年工作,并对存在的主要问题和2022年工作重点进行了梳理,为工作开展明确了方向和具体路径。该报告在区人大常委会网站上及时进行了公布。
(三)健全制度规范,提升备案审查工作法治化水平
坚持广泛征求民意,修订出台了《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实施办法》。该修订草案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向区政府46个部门、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燕山人大、各乡镇(街道)人大以及区人大常委会各工作机构书面征求了意见,并通过区人大常委会官方网站向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建议。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该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确立了备案审查工作的指导原则,细化了备案审查的职责,拓展了备案审查范围,规范了备案的要求,明确了备案工作的标准,严格了审查研究意见处理,建立了备案审查报告制度,进一步推进了我区备案审查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为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提供了依据和保障。
(四)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规范化水平
积极加强与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参加相关工作培训,明确备案审查标准和操作规范,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使用和管理,为提升备案审查工作质效奠定基础。2022年通过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上报我区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2件。建立联系单位定期沟通机制,每年定期组织区政府、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等联系单位召开会议,通报备案审查工作情况,征集对备案审查工作的意见建议,提高各单位对备案审查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加强区人大常委会与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之间的联系,为备案审查工作顺利开展奠定了基础。
(五)积极引进外脑,提升备案审查工作专业化水平
按照区人大制度规范化建设工作要求,积极做好人大常委会制度修订的内部合法性审核工作,引入外脑,聘请专门法律顾问对合法性审核提供参考意见,为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水平和备案审查工作质量助力加油。
二、2023年重点工作
一是落实制度,严格备案责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区“实施办法”的宣传,落实“零报告”制度,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报送备案的责任意识,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确实没有制定规范性文件的要做到“零报告”,确保备案工作及时、主动,报送材料齐全,严格落实“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原则。
二是加强培训,注重能力建设。积极参加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相关培训,进一步提升备案审查工作队伍专业素质。细化工作流程,完善与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区监察委、区人民法院和区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的工作沟通对接机制,畅通与各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工作机构的协调联动机制,注重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管理和运用,进一步提高备案审查工作水平。
三是加强研究,提升工作质效。加强与市人大常委会及其他区县的沟通协调,开展典型案例学习研究。对于重要的或者专业性较强的规范性文件,引进外脑,通过召开座谈会、论证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意见,切实提高备案审查工作质量。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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