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主要职能。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人事任免。
(9)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0)审查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1)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12)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待的其它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区人大为一级单位,无基层单位。
二、2016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总计1410.60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409.54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06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1409.5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2016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373.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6.7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4.95%;项目支出206.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5.0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6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7.06万元。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7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53.9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1.2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9.62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7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253.9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49.16万元,下降16.58%。
其中:
“人大事务”(款,)2016年度决算1253.9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249.16万元,下降16.58%。主要原因:因为2016年的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的选民减少,所以相关费用也减少了。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6年度决算119.62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58.86万元,增长96.87%。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6年度决算53.2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减少7.55万元,下降12.43%。主要原因:2016年有3名离休人员去世,核减他们的人员经费和取暖费等。
“抚恤”(款)2016年度决算66.41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增加66.4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6年有3名离休人员去世,用于他们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四、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166.76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4.49万元,比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4.42万元增加0.07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决算数与预算数无增减变化;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82万元减少0.82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没有发生公务接待事项。2016年无公务接待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4.4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3.60万元增加0.8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主要原因:没有发生车辆购置费用,2016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决算数34.49万元,比2016年年初预算数33.60万元增加0.8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金额为2015年年末商家忘记存购买汽油的支票,造成支票过期,我单位只能于2016年年初用2015年结转款重新支付本应2015年购汽油的费用。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13.03万元,公务用车维修12.81万元,公务用车保险4.8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3.81万元。2016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0辆,车均运行维护费3.45万元。
七、2016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16.99万元,比上年增加46.96万元,增加原因:2016年为会议室购买固定资产等。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6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5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6.0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398.57万元,其中:汽车10辆,254.1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八、2016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7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2016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0个,涉及金额0.00万元。没有评价结果。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今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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