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区、县、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有关事项的决定,2011年 11月8日为选举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日,投票时间为6时至20时。选民登记工作从9月13日起,到10月17日止。凡1993年11月 8日以前出生、户籍在本区、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在此期间到指定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
户口在外省市,现在本区工作、生活的人员及其他外地临时来京人员,原则上应当回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在本区居住一年以上,或者与现工作单位签有合法工作合同并已工作一年以上,如本人要求参加选举,由本人提供户口所在地原选区选举机构或县级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出具的选民资格证明,持本人身份证和暂住证可以在现居住地进行登记,有工作单位的在单位进行登记;已经取得本市工作居住证,经取得其户口所在地选民资格证明后可以在所在单位进行登记;已在本区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如本人要求参加本次选举,经所在选区核对选民资格,可以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进行登记。
特此公告
2011年8月29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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