棚户区改造是重大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及发展工程。推进棚改工作,是改善人民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历史性机遇,也是建设以人为本的新型城市化的重要抓手。2015年,“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被列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议案,突显社会各界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注。区委、区政府把棚户区改造工作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城市转型的战略任务,以健全住房保障体系、改善群众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形象为目标,建立健全棚户区改造协调、督办机制,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开展。
一、基本情况
2014年以来,我区纳入北京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项目共8个,包括北部山区人口迁移工程、河北镇矿区、城关中心区8个村、长阳镇黄管屯村和拱辰街道渔儿沟村等棚户区改造项目。占地面积共600万平方米,计划建设安置房275万平方米,居住户数近4万户, 人口4.7万人,总投资262亿元,是远郊区县中棚改任务最重、动迁人口最多的区县。自2014年6月25日市政府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以及区七届人大四次会议将棚户区改造确定为议案后,区政府高度重视,将其列为全区重点工作加以推进,改造力度不断加大。区住建委以及区直有关部门和各承建单位,在拆迁难度大,资金短缺的情况下,做了大量艰苦有效的工作,克服了种种困难,千方百计抓落实。截至目前,项目总体进展顺利,已融资89.6亿元,占总投资的34%;北部山区人口迁移工程4个安置房项目已启动3个,开工面积49万平米,占该工程总面积的43.8%,其中有5095套安置房主体工程已全部完工;城关、河北项目已进行了实施主体的授权,其他几个项目待地块控规、立项等批复后,即刻启动。能够取得以上成效,确实来之不易。
(一)领导重视,形成合力。为保证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成立了房山区棚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区长亲自挂帅;主管副区长多次召开政府专题会,把棚改工作列为新城会固定议题,随时听取汇报,解决存在的问题;明确了区政府、各部门、街道乡镇、实施主体的责任分工,责成区住建委牵头抓总,统筹协调各项工作。对各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加强与市级部门对接,积极与社会资本对接,形成区政府总览协调、职能部门和相关街道乡镇分工负责、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坚持棚户区改造与城市发展、社会事业发展及生态环境保护统筹推进。区政府根据项目情况、区财力、社会投资的实际情况,在2013年将山区人口迁移项目,2014年将城关中心区改造项目、河北镇棚户区改造项目、长阳镇黄管屯项目,2015年将鱼儿沟项目,分期分批纳入总体改造计划,推进落实。先后报请市住保办对拱辰南关一体化改造、长阳农场、长阳西营马厂、琉璃河中心区等项目进行了实地踏勘。目前,已完成对“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的调查统计工作,为下一步棚户区改造工作奠定了基础。
(三)健全机制,强化督办。为推进项目快速有效实施,进一步强化了机制建设。一是建立两级监督机制。实行效能监督,把棚户区改造工作纳入效能检查范围;实行两办督查,区委、区政府督查室对棚改工作定期督促检查,加快相关问题的解决和责任落实。二是建立信息会商机制。由区住建委牵头,会同发改、规划、国土、财政、审计等相关部门定期召开推进会,沟通协商解决具体难题。三是建立绿色审批机制。各有关部门提前介入,超前服务,同步办理相关手续,全力以赴推动项目早落地、早开工。
(四)真抓实干,稳步推进。在各部门共同努力下,全区棚改工作扎实推进。一是实现棚改工作“两个第一、一个突破”。争得国家开发银行第一笔贷款,使北部山区人口迁移工程同时享受国开行贷款优惠政策,国开行29.6亿元贷款及时到位,成为北京市第一个获得国开行贷款的项目,确保了工程的进展。二是争取到在集体土地上棚改第一批试点。我区涉及的棚改项目95%以上用地为集体土地,不符合棚改政策要求。经区政府积极和市住建委、市发改委等部门沟通协商,截至目前,共有3个项目授权实施主体,5个项目向市规划委申报控制性规划,4个项目获得控规批复,1个项目安置房开工建设。根据市住保办2015年上半年棚改任务指标统计,我区在7个远郊区县中,棚改工作授权实施主体、控规申报、控规批复、安置房建设方面均处前列。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全区棚户区改造工作虽然在整体上进展较好,但是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困难。
(一)审批手续滞后。按照各棚改项目计划,除北部山区人口迁移工程外,其他几个项目进度相对缓慢,主要是延误在审批手续上。尽管北京市对棚户区改造项目实行土地和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制度,但要办齐各项审批手续,需要较长时间。如有的项目地块控规已经通过区规划局技术审核、并上网公示,还要等市规委技审会批复,由于目前全市总体规划正在修编,暂缓了对区县规划审批。这样就造成了项目无法向前推进,影响了整体进度。
(二)征地拆迁难度大。我区棚户区改造涉及126个村,4.7万人,国有、集体企业227家,分别位于北部山区以及城关、长阳、拱辰等房屋密集区和开发成本较高的地段。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被拆迁居民补偿期望值越来越高,部分居民漫天要价,态度上不配合、不签协议,影响了棚改进度。如:北部山区人口迁移工程中,良乡项目中红线内有7户,红线外13户没有拆迁,造成27栋楼不能开工。
(三)资金缺口较大。我区棚户区改造,资金总量预计262亿元,目前已到位资金89.6亿元,还需要融资172.4亿元,即便5个项目可腾出建设用地近300万平方米,但也难以平衡棚改资金。
(四)拆迁安置压力大。棚户区住户居民绝大多数属于下岗职工、农转非、老弱病残等社会弱势群体,经济收入来源不稳定,货币补偿又由于住房面积小,领取的补偿金根本买不到适合的住房,许多被拆迁户在回迁前临时找出租房很困难,买合适的住房更困难,给社会建设、治安管理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和压力,也加大了社会管理成本和难度。
三、几点建议
为更好的实施棚户区改造工程、推进我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针对以上困难和问题,提出几点建议:
(一)统一思想和步调,大力推进工作进程。目前我区棚改工作已经到了一个关键阶段,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本着解决问题的态度,进一步统一思想、统一步调,及时处理好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圆满完成我区的棚改任务。一是要把棚改工作作为城市化的有力抓手。今年在我区第七届四次人代会上,四个代表团联名提出的“加快棚户区改造,推进城市化进程”被确定为大会两项议案之一,交区政府办理,由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因此,棚改工作是我区人民共同关注的大事,是推动我区城市化建设的有力抓手,必须统一思想认识,携力推进。二是要把棚改工作作为经济发展的内在动力。近年来,我区“一区一城”建设取得很大成绩,但在城市开发建设的同时,部分城中村、城郊村、城边村缺少整片式开发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投资开发动力不足,这些地块市政基础设施差、房屋破旧、拆迁量大,成为开发建设的“硬骨头”,与此同时,人民群众要求改善居住环境诉求强烈,需要政府部门担负起环境整治的主体责任。因此,要充分利用棚户区改造的信贷优惠政策解决我区城市化进程中的遗留问题,让我区更多的人民群众受益于棚改政策。三是要把棚改工作作为改善民生的紧迫任务。我区棚改工作涉及近4.7万人的居住生活问题。因此,要用好政策,克服困难,加大改造力度,让群众早日“出棚进楼”,并与居民养老、医疗保健结合起来,以人为本,搞好便民配套设施建设,尽早让群众居住得舒心、安心。
(二)制定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加大拆迁力度。拆迁工作作为棚户区改造的一个关键环节,也是关系到社会稳定的一件大事,在下一步工作中要及时完善补偿政策,进一步优化拆迁工作环境,加快推进拆迁进程。一是规范拆迁程序,严格执行政策。建议政府按照货币和实物原地安置并重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拆迁补偿制度,在补偿标准上要充分考虑到物价、房价、土地出让价等综合价格因素的影响,适当调整补偿标准。同时,要坚持依法拆迁、规范操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在执行政策标准上,对所有拆迁户一视同仁,确保政府政策的透明度、权威性和严肃性。二是坚持依法行政,敢于动真碰硬。对提出无理要求、漫天要价、拆迁单位多次做工作无效的拆迁户,该强制拆迁的,必须依法强制拆迁,以打开目前拆迁工作的被动局面。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尊重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通过各类媒体和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推进城市化建设的重大意义,宣传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向群众说清说透政策,不断提高群众参与推进城市化建设的积极性和执行征地拆迁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自觉性,消除对征地拆迁的畏难情绪和抵触心理,使群众能够积极主动地支持配合拆迁工作。
(三)要坚持规划先行,注重实效。全面提升规划水平,服务好城市发展和项目建设。一是要科学合理规划。结合我区实际,主动走出去借鉴先进地区在规划方面的成熟理念,开阔眼界、取长补短。严格按标准执行,严格把关采光、楼间距等指标,绝不能出现违规工程。二是要靠规划引领项目。提升单项规划、整体规划、专业规划水平,推进项目的实施。分期分步建设,成熟一个、实施一个,有序推进棚改工作。优先合理规划居民安置点。针对征地拆迁量大、面广的实际,适度超前规划,坚持“谁征用、谁拆迁、谁建设、谁安置”的原则,做到先落实安置房,再征地拆迁;三是要坚持改造与城市基础设施同步发展。重点抓好道路、排水、供水、供气、公厕、绿化、路灯等基础设施建设,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为广大棚户区群众提供舒适安心的居住环境。
(四)多方筹措资金,建立多元投资体系。棚户区改造应多方筹措资金,既要充分发挥政府职能,积极争取国家、市的专项资金支持,又要注重运用市场化手段,引入社会和企业资金参与改造建设,降低改造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一是紧紧抓住当前中央对棚户区改造工程大力支持的机遇,认真研究中央、市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及补助资金方面的投入政策和对棚户区改造的投资动向,全力以赴做好补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最大限度争取上级补贴资金的支持。二是要利用财政投入、土地出让金政策、土地资产运作等办法加大投入,增强承建单位配套能力,加大对改造项目的资金支持力度,确保配套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三是要加大融资力度。坚持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准确灵活地掌握政策,以优惠政策的最大化,吸引开发企业,降低改造成本,以最好的优惠政策,最快捷的服务效率,大力吸引区内外开发企业参与棚户区建设和改造,达到改善群众居住条件的目的。
(五)加强建设监管,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品位。要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程的质量监督,对工程质量差的单位和个人要严管严罚。对违反强制性条文、存在质量问题不及时整改的,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还要给予不良行为记录。要从规划设计抓起,注重环境设计,建筑设计要精益求精,施工单位要按图施工,防止偷工减料,粗制滥造的违法行为。保证基础设施和配套齐全,从多方面确保建筑质量和居民生活质量,防止形成新的棚户区。
(六)坚持以人为本,确保社会稳定。在拆迁改造中要充分了解棚户区居民的所思、所需、所盼,做到诉求合理的及时解决到位,无理取闹的依法处理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尤其要高度关注和解决经济收入低、生活困难、无法依靠自身力量解决住房问题的弱势群体的现实困难,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给予合理的照顾。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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