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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7日在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 邵明艳

来源:发布时间:2015-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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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我代表房山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工作回顾

  2014年,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执法办案为第一要务,确立“司法公开、司法改革、司法能力提升”三项重点工作,抓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工作主线,努力践行公正司法、司法为民,为“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发挥审判职能,推进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全年收案23008件,同比上升11.8%;结案22087件,同比增长10.6%,结案率96%,圆满完成了各项审判任务,实现了全年结案、法官人均结案、全员人均结案与上年度相比“三个不低于”的工作目标。

  一是公正高效审理各类案件。刑事审判方面,依法审理郝某集资诈骗罪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积极维护辖区经济秩序和安全;制定《危险驾驶罪量刑规范化意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审理机制,审结案件494件,平均用时12天;在全市率先适用刑事速裁程序审结6起案件,并在最高法院座谈会上介绍经验。民商事审判方面,深化诉前调解工作机制,调处纠纷670余起;妥善审理一批琉璃河镇贾河村村民政策性农业保险合同纠纷案,有效规范了农业市场经济秩序;快速办理青龙湖镇58名外地农民工集体讨薪案,18天内速审速执,维护了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行政审判方面,稳妥审理涉民生、拆迁及重点工程行政案件210余件,如区住建委申请王某、刘某非诉执行案,保障了石夏路东延工程进度。执行方面,高质量建成执行指挥中心,实现指挥调度、执行会商、信用惩戒、信息公开等功能,并在重大执行活动中启用执行指挥车、航拍飞行器、单兵执法仪等设施,提高执行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突能力。

  二是逐步构筑专业化审判格局。建立“一体双联”劳动争议纠纷协调联动机制,通过联席会、联动处理纠纷机制,与区劳动仲裁委合作化解涉石花洞旅游服务中心等群体性劳动纠纷150余起。完善未成年人特色审判机制,发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创新“法制校本课程”校园普法模式,被区教委在全区推广。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组建知识产权“专家陪审团”,成功调解我区首批110起KTV经营者侵犯音像作品著作权案。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与妇联加强合作,整合7个妇女维权合议庭,成立全市首个家事法庭,探索家事纠纷化解的特色机制。

  三是大力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召开首次人民法庭工作会,制定出台了《人民法庭工作规则》《加强人民法庭工作实施意见》,确立了人民法庭建设“三个三”原则。各法庭积极延伸审判职能,不断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诉外协调化解纠纷900余起;河北法庭探索出以巡回审判为主体,以“五位一体纠纷化解机制”和“一驻三进审判延伸机制”为两翼的山区审判工作法,切实方便偏远地区百姓诉讼,被最高法院官方微博全程报道;燕山法庭深化社区法庭建设,开展“社区五进”活动,启用“社区联动机制”化解重大群体性纠纷41起,区委组织部以该庭为素材拍摄了全区党员教育电视片《天平上的喝彩》。

  四是探索推进司法改革。成立了司法改革领导小组,积极落实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的相关要求,就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涉法涉诉信访等8个改革项目进行任务分解,制定工作要点并逐步推进。作为市高级法院确定的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我院出台了改革实施方案和工作细则,选定案件数量最多的长阳法庭和专业化较强的劳动争议庭为试点,分别探索独任制和合议制审判模式改革,顺利完成了定员、定量、定责的“三定”工作,高标准选任试点人员,科学核定任务指标,严格落实审判责任。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区委书记刘伟及市委政法委、市高级法院相关领导先后来我院进行调研,对我院司法改革工作给予肯定和支持。

  二、强化能力建设,践行司法为民,提高司法工作水平

  一是以“3+1”机制为切入点,提升服务区域发展能力。在深化《坚持能动司法服务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意见》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了“3+1”服务大局工作机制,即“党组成员固定联系五大功能区,派出法庭定点联系乡镇党委政府,行政诉讼诉前、诉中、诉后联系涉案行政机关”三项工作机制,同时,打造一条涉重大民生、稳定及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案件“绿色通道”,有效维护地区稳定,助推区域经济发展。高效审理了高端制造业基地管委会诉某基金公司服务合同纠纷等一批重点案件,保障了园区建设;以“零差错、零事故、零信访”的要求执行完结一批重点案件,保障了轨道交通房山线、长阳镇经济适用房、城镇化建设重点村改造、北京国际兰展等重点项目顺利进行。

  二是以诉讼服务和审判管理为抓手,增强司法为民能力。深化诉讼服务,打造“阳光诉服大厅”,开通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设置专职坐席员,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案件查询、法官联络等“一站式”诉讼服务;建立“北京榜样”马志敏工作室和人民调解办公室,吸纳经验丰富的老法官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咨询、息诉服判等工作,至今已接待2700余人次,实现了诉讼服务有机构、有规范、有成效、有形象。强化审判科学管理,每月召开审判管理联席会议,通报分析均衡结案、质效指标、文书上网、信访投诉等情况,建立起“精、深、细、实”的审判管理长效机制;完善审判委员会职能,实行审委会委员办理案件、评议庭审、评查案件和主导法官联席会四项工作机制,强化监督和指导作用。

  三是以信访改革为着力点,提高矛盾化解能力。落实诉访分离的司法改革要求,确保符合条件的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受理,有错误、有瑕疵的案件依法纠错,无理缠访案件依法终结并建立惩处机制。探索引入第三方化解机制,邀请人大代表、人民调解员、人民陪审员等参与信访接待和纠纷化解120余人次,有效提升信访化解效果。改进院庭长接待制度,将接访责任主体由院长扩大至庭长,将定期接待改进为日常接待,将统一接待改进为分类对口接待,并实行信访接待首问负责制和效果评估机制,目前已接访420余人次,成功化解最高法院挂账信访案件26件,化解率83.9%,排名全市前列。

  四是以“实训制”培训为平台,提升司法业务能力。制定了《2014年业务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细化12项业务提升工作目标,开展“司法公开之我见”“审判管理大家谈”“审判作风面面观”等主题研讨。创新“实训制”培训方式,成立了由主管院长带队的四个小组,对全院法官每人每年2-3次的庭审进行抽查评议,现场观摩、评议、打分,有力促进全院法官庭审能力提升。组建调研骨干队伍,重点针对农村土地流转、司法改革等问题进行调研,完成各级重点调研课题29项,与北京理工大学合作调研课题16项,在《人民司法》《北京审判》等期刊发表调研文章10余篇。

  三、夯实基层基础,注重人才培养,推进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是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落实班子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建立权责明确、层级负责的审判工作制度和院长督办案件全程留痕制度,设立院长直通信箱,畅通联系渠道。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班子集中学习交流24次,谈心谈话6轮100余人次,查找四风问题111条,征集意见建议300条,高质量召开民主生活会,并组织全院29名支部书记讲党课、256名党员到村(社区)党组织报到,进一步完善联系群众机制。出台作风建设新制度21项,修订完善9项,确定19项重点整改工作,明确责任庭室和完成期限,目前已完成10项,有效改进了司法作风。

  二是强化理想信念教育,助推法治文化建设。出台《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创新理想信念教育形式,举办“优秀法官讲堂”,邀请宋鱼水、李红星等优秀法官来院授课,以我院10名中青年先进典型事迹为素材开展“最美基层法官”宣讲,强化干警的法治信仰和群众观念。积极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厉莉爱心团队”充分发挥品牌效应和带动作用,开展“大手拉小手”“法治公开课”等公益活动,获选首批“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及“房山区优秀志愿者组织”。厉莉法官参加了“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最高法院青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座谈会”等活动并做主题发言。

  三是完善内部监督机制,推进队伍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审判责任制,建立审委会决议事项督办、案件分类分级督办等监督机制。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开展院、庭两级常规评查及发改案件、信访案件专项评查,吸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陪审员参加,评查结果上报审委会,由审委会质询、纠错、追责并记入法官业绩考核档案。修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确立可量化的考核指标,以案件质效作为对法官考评的核心依据。强化干部履职能力考查,年初确立26项重点工作,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年中评估检查,年底验收考核,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四是深化纪检监察工作,破解“六难”“三案”问题。出台《开展“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十个方面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建立“一专多能”的审务督察工作机制,开展明察暗访62次,对督察情况全院通报并强化结果运用。健全“前期防范、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立违法违纪举报平台,成立“线索排查小组”,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严防“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发生。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将个人述职述廉纳入干部考核;制作6期廉政PPT并在电梯口滚动播放,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

  五是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完成了《队伍建设情况分析》调研报告,经科学测算制定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方案,将21名干警充实到审判一线。重视人才培养工作,选派6名优秀青年法官到中级法院学习交流半年,建立“司法人才库”“后备干部人才库”,加大对各类专长人才的培养使用力度。坚持从优待警,完成人民法庭改扩建、公租房配备、干警晋职晋级、伙食和体检标准提升、图书室扩展改造等十项“关爱干警办实事”工作,成立女法官委员会,筹建干警之家,关爱干警身心健康,舒缓审判工作压力。

  四、拓展外部监督,推进司法公开,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是主动接受人大等外部监督。就刑事和解工作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项汇报,并按照审议意见制定改进措施、督促落实。市人大、区人大内司委分别到我院调研,听取我院关于规范行使审判权、司法公开、司法改革等工作情况汇报。加强人大代表联络工作,建立“代表委员直通车”,实行院领导、中层干部固定联系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制度,广泛听取意见建议;邀请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执行监督、审务督察、调研视察等活动21次,参与人数较往年同期增长了50%。召开公检法联席会2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13次,充分发挥法律监督作用。

  二是不断扩大司法民主。完善人民陪审工作,规范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前会议、阅卷、证据交换、诉前调解、信访化解等环节活动,实行“一人一档”的陪审员工作档案管理制度,一审案件陪审率达99.7%;集中表彰了30名优秀人民陪审员,多次在《人民法院报》《人民政协报》上发表陪审员文章,有效提升陪审员工作积极性与荣誉感。强化人民调解工作,与区司法局、各乡镇司法所合作开展“人民调解进法庭”,向各人民法庭派驻人民调解员42名,成功调解案件580余件,化解了大量纠纷矛盾。

  三是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成立司法公开领导小组,制定了《司法公开落实方案》,积极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自2014年1月1日正式开始裁判文书公开工作以来,除依法审批不予公开的以外,我院上网公开裁判文书4746例,公开率达96.8%,出台《在互联网上公布裁判文书的技术规范和管理细则》,建立文书上网层级监督审核机制,相关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2014年7月正式上线审判流程公开系统,至今已发布立案、庭审、送达、结案等信息48000余条,依法保障了当事人对司法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执行信息公开系统也已初步建成,即将全面投入使用,促进执行工作规范化、透明化。

  四是加大司法宣传力度。立足区域媒体,与房山报、房山电视台合办“法官讲法”“法治剧场”节目,召开五场新闻发布会,不断扩大宣传辐射面和影响力。我院执行的“叔嫂腾房纠纷案”因措施得当、效果显著,在去年全国两会期间《今日说法》特别节目中播出,获最高法院周强院长点评。拓展自媒体平台,相继在新浪、腾讯网开通房山法院官方微博,紧贴审判实践和社会热点进行普法宣传,一年来发布微博1300余条,开展微直播、微记录、微访谈等活动98次,粉丝人数现已达33万,在全市法院排名第三。

  2014年,我院被评为北京市首届模范法院、第八届先进法院,先后获得“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北京市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房山区学习型机关先进单位”等称号;未成年审判庭、河北法庭分别获评“北京市青年文明号”“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单位争创奖”;厉莉被评为“中国青年志愿者优秀个人”,陈增、冯永良等7名法官分获北京市法院模范法官、优秀法官、房山区学习之星等称号。成绩和进步,离不开区委坚强领导,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各位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认识到,当前工作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审判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审判管理指标有待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及人才培养、激励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应对司法公开后续影响的配套措施及制度亟待建立;司法改革推进力度需进一步加大,法官职业保障水平有待提高;服务和保障“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的方式和水平需进一步创新和提升。这些问题我们将深入研究、积极推动,加以解决。
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围绕大局,深化改革,全力助推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依法治国进程,服务我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发展共识。加强对青年干警的理想信念教育,严管与厚爱并重,建立完善教育引导、心理辅导、利益促导的“三导融合”思想政治工作机制,实现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进一步振奋改革精神,凝聚发展共识。

  二是深化司法改革,促进严格公正司法。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完善符合基层法院实际的司法改革方案;推进以审判权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贯彻落实立案登记、诉访分离、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司法改革要求,探索实现审判权、监督权、管理权有机结合。

  三是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推动审判工作运行透明化。维护运行好司法公开三大平台,规范裁判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执行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推进实质性公开,妥善应对司法公开的后续影响,建立应对措施,完善司法公开配套制度及多重保障机制。

  四是积极接受人大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建立健全人大代表关注事项督办、议案办理工作机制,开展以代表联络为主渠道的各项接受监督工作,在司法公开、司法改革、改进司法作风等方面虚心听取代表意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切实解决“六难”“三案”问题。

  五是加强内部监督考核,推进专业化队伍建设。以落实审判责任制为核心,深化监督权的运用,强化审委会事先、事中、事后监督和审务督察职能作用发挥,严格规范审判权运行;加大对青年干警的培养力度,拓展“实训制”培训形式,培养一批业务骨干、专家型法官,提高审判专业化水平。

  六是改进司法作风,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入持续开展作风建设改进系统工程,针对整改清单中尚未全部完成的9项工作,加大推进力度,督促责任部门落实,坚定不移地兑现整改承诺,推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

  各位代表,2015年,我院将准确把握面临的新形势,更加紧密地依靠区委领导,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各方面的监督,更加忠实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工作,开拓奋进,为“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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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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