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就2004年区法院的主要工作和2005年的工作设想向大会报告,请予审议。
2004年,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荣获“全国模范法院”为新的起点,围绕“公正与效率”的工作主题,秉持“司法为民、服务发展”的理念,全面加强审判和执行工作,推进队伍建设,深化司法改革,为维护辖区的社会稳定、推动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努力。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以“让人民满意”为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
200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12923件,审结12815件,收案比去年上升10%,结案比去年上升6.8%。解决诉讼标的额145386.86万元,比去年增长112%。
(一)依法打击刑事犯罪,延伸审判职能,维护社会稳定
2004年,我院共受理刑事案件731件,审结728件,结案率达99.2%。判处犯罪分子1082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45人。今年我区刑事案件中团伙犯罪、单位犯罪数量明显增长,审理难度加大。我院继续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加强与有关单位的协调配合,有力地惩治和预防了犯罪。
成功审理了一批影响较大的刑事案件。审结全国首例非法预售骨灰格位案(即静安公墓案),该案涉案人数2800余人,我院在依法惩治犯罪的同时,做了大量的接待答复工作,安抚涉案人员情绪,不仅维护了社会稳定,也为全国法院审理此类案件提供了可以借鉴的经验。以街头暴力犯罪、团伙犯罪为打击重点,对3起暴力犯罪案件的5名被告人进行公开宣判,对案犯20余名、作案70余起的一起团伙盗窃案依法严惩,狠狠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有效地震慑了犯罪,维护了社会的安定。
严惩职务犯罪、单位犯罪和其他经济犯罪,为维护我区经济秩序,推动经济的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依法审结杨某贪污案、吴某私分国有资产案、宋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姚某利用银行ABIS系统贪污资金案,类似案件的审判显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严惩财产犯罪的同时,加大罚金刑的适用与执行力度,剥夺罪犯继续犯罪的经济条件,预防其再次犯罪。
继续加强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审判工作,减少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推出多项举措构筑帮教防线。编写《学校法律援助》一书,由区教委向辖区学校印发,收到了较好的效果。继续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不断探索符合区情、行之有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提高教育改造的实效,被授予“北京市社区矫正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二)依法调处民商事纠纷,维护交易安全,保障社会和谐
2004年,我院共受理民商事案件7678件,审结7568件,解决诉讼标的额95643.38万元。受理案件中劳动争议、人身损害赔偿、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纠纷等类案件有较大幅度的增长,重大疑难及新类型案件的数量也有所增加。我院严格按照法律的规定,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以“让人民满意”为宗旨,全力调处纠纷,化解争议。民商事案件调解率达54.3%,有效地平复了社会矛盾,使“公正与效率”主题得以真正实现。2004年,我院民商事审判工作的特点在于:
一是及时审理民事纠纷,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实行案件繁简分流,采取即时立案、即时开庭、即时审结的“三即时”办案方式,不断提高办案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对涉及全区工作大局的案件高度重视并妥善予以解决:我院受理的一起危旧房拆迁纠纷涉及良乡卫星城总体规划,审判人员多次耐心细致地进行调解,半个月内就使9名拆迁户主动搬迁;深入了解农村承包全局情况及经营政策的变化,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最大限度地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荣获房山区“为农服务先进单位”称号。
二是依法调节经济关系,维护交易安全,规范市场主体的经营活动。严格审查国企改制中的清产核资、财务审计等事项,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避免出现“执行难”的问题,强化审执配合,加强诉讼保全,在审结案件的同时实现合法权益;及时对审判工作中的热点、敏感问题加强调研。
三是在依照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注重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我院在依法清算房山宾馆破产案的过程中,为解决该企业职工生活困难,宣告破产后仅用1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资产变现工作,为涉案的367名职工先予发放工资450余万元。在审理劳动争议、人事争议和人身损害赔偿等类案件中,注重保护伤残、伤病、受害人等弱势人群的合法利益,努力平复社会矛盾。
(三)积极稳妥开展行政审判工作,促进依法行政
全年共受理行政案件48件,审结48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100件,结案率100%。
随着公众权利意识的增强和诉讼程序保障的强化,行政诉讼案件数量涨幅较大,审理难度增加。我院坚持贯彻行政诉讼法的立法目的,既要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又要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一方面,坚持依法审判,妥善化解“官”与“民”的争议。另一方面,重视思想疏导工作,努力提高服判息诉率。同时,对敏感案件逐一排查,消除不稳定因素。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行政非诉案件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我院采取了相应的措施。如,以听证会的形式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使审查方式更加公开透明。
为促进依法行政,我院向全区25家行政机关发放200余份调查问卷,组织召开“促进全区依法行政座谈会”,与区20多家行政机构负责人进行座谈。应邀为市、区部分单位讲授法制课,“送法下乡”,走访全区30多个乡镇政府及各委办局,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行政审判工作得到行政机关和相对人的理解与支持,我院行政庭被评为区“青年文明号”。
(四)加大执行力度,着力解决“执行难”,维护司法权威
全年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4561件(含旧存166件),执结4401件,结案率96.5%,执行标的额达49178.64万元。面对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2004年,我院的执行工作重点抓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圆满完成“三清理”工作。以开展集中清理未结执行案件、执行款物和执行案卷的执行“三清理”活动为契机,集中执结案件2276件,清理执行款物2000余万元,清理执行案卷1600余册。在电视台公布被申请执行人名单,督促其自觉履行清偿义务。全面排查中止执行案件,加大执行力度,有针对性地清理部分“骨头案”。各项执行措施的逐步落实,为实现执行工作收结案平衡的长效机制的正常运行与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
第二,重点执行案件成效显著。一方面,妥善执结一批大要案,保障了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全年执行大要案81件,标的金额1.2亿元,为我区挽回经济损失8000余万元。如,涉案总金额达2.1亿元的长城资产公司执行案,该案涉及面广,问题复杂,我院成立专案组,多方协调,彻底执结了这批历时三年的大案,保护了企业合法权益。又如,在特大芦荟诈骗案(被害人达300余人,涉案金额达560余万元)的执行过程中,我院积极追缴赃款赃物,案件得以圆满执结。另一方面,在执行工作中,努力做到以人为本和文明执行,实现执行方法的新突破。想方设法帮助特困申请执行人,兼顾被执行人实际履行能力,体现人文关怀。采取灵活措施,为12位当事人追回购房款160余万元,收到较好的社会效果。
第三,调查研究为执行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精心细致的工作,完成了近三万字的“执行难”问题成因的调查报告,全面汇集了执行工作第一手资料,对目前的执行环境和执行态势作出具体分析。通过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乡镇领导等各界代表进行深入探讨,及时与辖区有关单位协调沟通,为执行工作的顺利开展创造了有利的内部条件和良好的外部环境。
二、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狠抓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整体素质
我院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作为一件大事来抓,从多方面采取有力措施,强化政治思想教育,提升职业素养,加强内外监督,为建设一支“政治成熟、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官队伍进行了不懈的努力。
(一)教育先行,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司法能力建设
为在获得全国法院系统最高荣誉后继续保持先进性,实现可持续发展,我院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珍惜荣誉找差距、夯实基础创佳绩”的主题教育活动,教育活动力求务实、深入,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开展“司法公正树形象”、“执法为民、服务发展”等系列活动,全院干警的职业修养进一步提高,审判纪律进一步加强,审判作风进一步改进,被评为“首都文明单位标兵”,连续三年被最高法院评为“思想宣传工作先进单位”。
在全院掀起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热潮,加强司法能力建设。针对不同层次提出相应要求:各级领导要提高审判管理、队伍管理、司法保障三种能力;选任法官应具备娴熟驾驭庭审、准确适用法律、较高专业技能、学习研究、说服教育、克制约束六种能力;全院干警要增强全局观念、现代司法理念、司法为民三种意识。能力建设的加强使法院的管理水平有了新的提高。
(二)建设学习型法院,全面提升法律职业素养
以培养高素质法官为核心,加强教育培训。实行周五下午固定学习制度,保证全院五大类十余个岗位都得到有针对性的及时培训。从主要庭室选送三名法官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交流学习,带动全庭提高业务能力。举办各类培训班和讲座,帮助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树立大局意识。
针对我院理论研究基础相对薄弱的实际,我院建立了重点调研课题申报制度和案例编纂制度,总结审判实践经验。全年发表调研文章、学术论文及案例分析共计100篇。将全院69名法官撰写的102篇案例分析汇编成册,为我院统一办案标准、彰显审判人员办案能力、积累审判资料提供了可靠依据。加强硬件建设,设立电子阅览室,增强图书资料室的阅览功能。把学术研讨活动作为提升理论素养的突破口,举办了我院第三届学术论文研讨会,选送的论文在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讨论会上获得了2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其中两篇分获全国二等奖和三等奖),并首次获得了“组织工作先进奖”,调研工作有了新的进展。
(三)完善监督制约机制,确保审判公正廉洁
加强廉政建设和内部监督,坚持防线前移,完善事中和事后监督。学习“两个条例”,进行党纪条规知识测试;严格执行“六条禁令”;实行诫勉性谈话,强化廉洁自律意识,促使广大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自觉接受监督。到目前为止,未发现法官有重大违纪行为。
积极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监督。多次邀请全国、市、区三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来我院旁听案件,对庭审进行评议。公布廉政监督专线,聘请社会廉政监督员,广泛听取意见,作为评价法官的参考依据。
新一届人大非常重视人民陪审工作,于2004年7月及时完成了人民陪审员换届工作。新任命的40名人民陪审员从全区各行各业中经推选产生,基本实现了人民陪审员的年轻化、专业化。人民陪审员积极履行职责,增强了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有助于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
三、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深化法院内部改革,努力提高司法水平
为了更好地实现“公正与效率”司法主题,我院继续发扬开拓创新、求真务实的精神,在改革的征途上不断探索。
(一)完善审判流程管理改革,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
2004年,在审判流程管理方面主要做了两项工作:
第一,不断完善民事速裁程序,使审判流程管理更加科学、高效。各庭均设置了简易案件法官,对事实清楚当事人要求立即开庭、请求调解、原告要求撤诉的案件在开庭前速裁。加快案件繁简分流,近三分之一的案件在庭前及时得到解决,多数简易案件平均可在15天内审结,大大缓解了案件压力。这种做法使庭审法官有更多的精力审理疑难案件,走专业化审判道路,保证了案件质量。加大调解力度,促使当事人自觉履行义务进而实现纠纷的最终解决,促进社会和谐。
第二,建立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审判资源共享。为统一裁判尺度,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我院试行了法官联席会议制度,并成功召开了第一次大会暨人身损害赔偿研讨会。法官联席会议作为规范化的会议制度,为广大法官提供了交流平台,对规范审判思路、协调审判步伐、逐步淡化现有审判管理行政化色彩起到了积极作用,有助于提高法官学术研讨能力、法律素养和专业水平。
(二)完善法院内部人事管理改革,逐步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人事管理模式
法院人事管理改革是各项改革的基础。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主要完成了三项工作:
一是以我院被最高法院正式确定为“全国法官助理工作试点法院”为契机,逐步解决实际运行中存在的问题,促进了法官助理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
二是完成了新一届审判长及法官选任工作,在全院100多名具有审判资格的法官中选任39名优秀法官充实到审判一线。法官选任制度与法官助理制度协同作用,实现了审判资源的合理配置,逐步形成了以法官为中心,法官助理辅助法官工作,书记员专职记录的“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审判机制。
三是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考核评价体系,并按照职业化分工、专业化管理的要求,积极探索与之相配套的管理方法和激励机制。法院的人事管理面临许多新的情况和问题,我院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在制度建设方面完成了初步的调研和设计。
四、坚持“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真抓实干,深入开展司法为民工作
司法为民是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的本质要求。2004年,我院在司法为民方面主要抓了四项工作:
(一)便民为本,因地制宜,全面落实“司法为民”
过去几年里,我院在便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继续坚持已有做法的基础上,依照市高级法院“司法为民50条措施”落实要求,牢固树立“亲民、爱民、为民”观念,有针对性地确定工作重点。
一是发挥人民法庭的窗口作用,结合地区实际践行“司法为民”。采取简化立案程序,合议庭包片,定期到边远山区收、办案件,对农村多发案件就地开庭审理,坚持和完善庭审预约制度等措施尽心竭力为当事人排忧解难。二是积极落实司法救助制度。2004年,我院共受理减、缓、免交诉讼费案件71件,刑事审判中指定辩护30余人次,众多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得以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调整部分派出法庭,方便辖区群众诉讼
为方便当事人特别是偏远地区群众诉讼,我院在区政府、区财政等部门及当地乡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顺利完成对部分派出法庭的调整工作:一是撤销了在院内办公的“良乡人民法庭”,在城关镇新建了“城关人民法庭”,极大地方便了城关周边乡镇群众诉讼。二是将“张坊人民法庭”迁址长沟,更名为“长沟人民法庭”,解决了当事人交费不便的问题。三是以法庭搬迁调整为契机,重新调配法庭人员,增强审判力量。与搬迁同步完成了城关、长沟法庭宽带网络建设及升级改造工作,为法庭建设提供了物质保证。
(三)做好涉诉信访工作,树立法院良好形象
2004年,我院挂帐督办的29件涉诉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为妥善处理涉诉信访案件,我院进行周密部署,层层把关:一是成立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院长接待日”制度,由院长接待当事人并审批群众来信。二是配置专职信访督办员,逐步将信访工作纳入规范化轨道。完善“统一进口、限时办案、统一回复”的工作制度,将信访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细化。三是与区信访办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共同做好稳控和善后工作,变被动接待信访为主动发现问题,将矛盾解决在基层单位。以上做法有效地缓解了信访难题,我院因此获得区“信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
(四)积极参与综合治理,服务全区工作大局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确保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我院按照“打防并举、以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加强社区矫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司法建议四条主线,构筑起积极参与综合治理的工作格局。
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调,从正反两方面强化矫正效果,提高社会改造质量。探索法院、教委、学校共同推进的管理合作模式和法院、学校、家长“三位一体”的帮教方式。院校共建试点校赵各庄小学因法制教育成效显著被评为“全国法制教育特色校”、“全国依法治校示范学校”。为增强公众法律意识,与多家媒体合作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活动8次,发表法制宣传稿件2600余篇,编发信息358期,连续三年被市高级法院评为“宣传工作先进单位”。针对在各类案件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存在的治安隐患和管理漏洞,及时发出司法建议,督促其完善防范措施,延伸审判效果。
在过去一年里,我院各项工作稳步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法院的发展离不开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对各位代表和给予我们关心、支持和帮助的相关部门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法院的工作中还有诸多不足和问题:一是少数人员工作责任心不强,审判纪律和审判作风需进一步改进。二是部分人员工作热情、学习动力不足,大局意识不强。三是专业理论水平有待提高。四是管理措施落实还不足以适应审判工作的需要,且落实不够到位。上述问题,我们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努力改进。
2005年,我院将立足实际,继续发扬“团结、进取、奉献”的团队精神,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主题,抓好审判工作、队伍建设、司法改革三件大事,服务于发展和稳定大局,使各项工作在改革中发展、在发展中提高。在新的一年里,我院要按照市高级法院、区委的相关工作部署,全面落实各项工作要求,着重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和谐社会的建立。其一,严厉打击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调处各类纠纷。加大宣传力度,促进政府及相关部门逐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探索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和执行措施,提高执行效率。其二,狠抓素质工程。对法官的评价考核进行调研,细化考核评价体系。深入开展学习宋鱼水活动,保持党员先进性,不断提高全员综合素质。其三,深化法院改革,保持发展的先进性。完善以刑事案件普通程序简化审与民事案件简易程序为中心的审判方式改革,实现办案效率与案件质量的有机统一。
二是围绕全市、全区中心工作,结合我区从诉讼中反映出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好调研工作和法律准备,为区中心工作提供法律保障。认真审理涉农案件,强化对此类案件的调查研究。引导群众利用法律途径解决问题,从源头上减少信访。通过我们的工作执行法律、贯彻党的农村政策,使审判人员真正做到了解农业,贴近农村,帮助农民。
三是加强审判业务、队伍建设和司法政务三方面管理。其一,充分发挥法官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案件质量。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管理案件。其二,完善以法官管理为中心的队伍管理制度,将干部管理与法官职业化联系起来,真正形成动态的良性用人机制。以深入学习“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相关内容为契机,提高领导水平和领导艺术。以进一步提高全员综合素质为核心,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大型教育活动,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强化教育培训,全方位提高人员职业素质。其三,完善以制度建设为中心的司法政务管理,实现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司法保障,争取多方支持,服务审判。完善信息化管理,着手建立“法庭审判记实系统”实现庭审电子化和系统化。
四是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提高司法水平。将加强司法能力建设与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总体目标相联系,与日常的审判工作和其他工作实际相结合。大处着眼、小处着手,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地方切入,把增强司法能力的各项工作做实做细。按照市高级法院的要求,努力实现“以司法能力促进司法公正,以司法公正树立司法公信,以司法公信赢得司法权威”。
各位代表,新起点,新征程。新的一年里,我院将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抢抓机遇,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奋发创新,做到观念有新突破,发展有新思路,改革有新举措,工作有新局面,为我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更大的贡献。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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