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27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生态环境局代表区政府所作的《房山区2021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全区PM2.5累计平均浓度3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9%;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土壤环境质量持续良好;声环境质量持续保持稳定;辐射环境安全形势总体良好;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控制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突破,全区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万元GDP能耗同比降幅达到市级考核要求,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会议指出,我区在改善生态环境状况和完成环境保护目标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还不到位;二是大气污染治理压力依然存在;三是生态环境共治局面有待深化,这些问题需要进一步加以重视和解决。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深化治污攻坚、提升环境品质,会议提出以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
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坚决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要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处理好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的关系,加快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鼓励新能源利用,推进重点项目、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助力企业节能、降耗、减排、增效。要进一步压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强化责任追究,健全环境保护督察、考核机制,坚持源头防控、综合施策,积极打造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的美丽房山,为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之都贡献房山力量。
二、坚持精准发力依法治污,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要全面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精准治污,科学溯源,持续开展“一微克”行动,协同控制PM2.5和臭氧污染,深化大气污染综合防治精细化管控,确保我区空气质量持续稳定达标。要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污染治理全流程执法监管,强化行政执法,严打违法违规行为,严惩环境违法犯罪。要加大对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力度,对重点污染问题建立有效整改措施,积极开展回头看,巩固现有成果,针对未整改完毕的问题,倒排工期,紧盯节点,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防止反弹。
三、坚持下好“全区一盘棋”,深化生态环境共治局面
要以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为契机,广泛科普低碳节能等环保知识,让社会公众既知晓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更要知晓自身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式方法。搭建“传统媒体+新媒体”的传播平台,加大垃圾减量化宣传,普及垃圾减量的知识、理念和做法,畅通公众参与渠道,切实推动绿色生产生活方式成为社会广泛自觉。要加大政策解读及普法力度,督促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理、主动减排,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组织生产、完善技术,确保生产经营活动健康开展。要切实加强行业统筹监管,履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生态环境保护”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不断强化属地管理,切实打通“最后一公里”,积极构建生态环境保护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以上审议意见,请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于两个月内向区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报告。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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