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31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体育局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区体育局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意见,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并狠抓落实,先后召开了局领导班子会议、机关科级干部会议,对评议意见进行了逐条梳理,根据各科室职能进行了逐条分解,逐一落实了整改责任,逐一进行了认真整改,使我区体育基础设施步伐明显加快,人民群众的健身条件明显改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日趋完善,人民群众的健身质量不断提高;群众体育活动更加丰富,全民健身运动更加活跃,有力推动了我区体育事业的健康发展。为深入贯彻实施《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进一步促进本区公民健身活动的开展,增强全民体质,会议希望:
一、区体育局要把重点工作与办理议案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对体育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一要加大健身器材的增建,从数量上和种类上合理增加。在有条件的大型社区增设一些如篮球场、排球场、乒乓球台等大众喜好的体育活动设施。二要对已经配建的健身器材定期维修,对无法维修和已经达到使用年限的健身器材要及时更新。三要通过建立体育协管员和志愿者队伍等形式,落实日常管理人员,建立日常管理制度。
二、区体育局要进一步加强对居住区配套体育设施规划建设的监管。对新建居住区的配套体育设施,严格执行“同时规划、同步建设、同期交付使用”的规定,确保体育配套设施不断满足广大居民的健身需求。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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