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区人民法院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法院始终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贡献。
会议建议:
一、进一步发挥行政审判服务经济社会大局的作用。要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和服务大局观念及能动司法理念,通过依法受理和审判行政案件,积极化解行政争议,增进人民群众和政府之间的相互信任。要不断丰富创新行政审判方式,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案件协调和解机制,建立相应制度,规范行政和解工作,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地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进一步抓好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审查执行。要加大非诉行政案件的执行力度,对合法有效的具体行政行为要加大执行力度予以执结,维护依法行政的权威。特别是对那些具有履行能力却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必要时对其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通过非诉案件的审查和执行,扩大行政审判工作的影响,赢得行政机关的支持与配合。
三、进一步做好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要通过案件审理及时发现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建议,协助行政机关完善各项制度措施,提高行政执法水平。要结合典型案件进行专题授课,就行政诉讼和行政执法的基本理论和要求加强指导,促进行政机关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提高。要建立与行政机关的经常性沟通机制,针对行政执法和行政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通过多种形式与有关行政机关进行共同研究、探讨,不断提高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自觉性。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水平。要配强配齐行政审判人员,加强行政审判人员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审判人员办案质量,提高法官沟通协调、化解矛盾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树立公正司法观念,不断加强行政审判队伍建设。要认真贯彻司法为民的要求,坚持依靠党委领导和人大监督、社会监督、支持的制度。要依法受理和办理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案件,增强依法独立审判的自觉性,规范行政审判行为,努力做到公正司法。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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