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大事项

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9年1月11日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来源:发布时间:2019-01-11
浏览字体:【 】 【打印】【关闭】

  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邵明艳所作的《房山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分享到:
要闻推荐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5-27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节日城市运行保障等... 2021-04-30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文东就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服务包”等工作到联系企业调... 2021-04-27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全域旅游暨民宿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3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2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