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2018年9月29日,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决定:
任命:
王永年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9月30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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