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10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刘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刘宁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庭长职务;
肖金良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春霞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10月22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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