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4年7月18日,北京市房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任命李新利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马艳佳同志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李新利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马惠婷同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4年7月19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