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2年6月28日,北京市房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刘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副庭长;
于妍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副庭长;
朱乐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副庭长;
姜晓宇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苏银华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刘宁同志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于妍同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朱乐同志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爱东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副庭长职务;
李婧怡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王宁宁、崔玉玲同志区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7月4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