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17年5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宋平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法院副院长;
肖婧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
付玉琳同志为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肖婧同志房山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付玉琳同志房山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7年5月31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