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
第33号
代表姓名:李淑媛 工作单位: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退休职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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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信地址: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邮政编码:1024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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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电话:60387984 移动电话:13693100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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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形成来源 |
调研(√)受乡镇人大代表委托()受他人委托()其他() |
涉及问题通过建议反映次数 |
第1次()第2次(√ ) 3次以上() |
是否同意公开 |
同意(√) 不同意() 不同意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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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 目:关于再次建议在阎村公共汽车站建设公共厕所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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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阎村公交车站是通向半个房山区的重要的公交节点,在该节点停靠的公交车线路有20多条。从早上5点多钟起一直到晚上9点公交车收车时间,阎村公交车站都集聚着很多等车的人。高峰期百余人在此候车的现象绝不鲜见。但是长期以来,这儿没有公共厕所。经常看到有人内急时的狼狈和尴尬。鉴于此,在阎村公共汽车站建设公共厕所已是刻不容缓。 去年我曾提出该建议,交通局答复称:在阎村公交车站建设公共厕所也是区交通局以及区市政市容委所想。2014年将协调公厕用地等问题. 鉴于此, 再次建议:在阎村公交车站建公共厕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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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提建议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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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一事一议,字迹要整齐、清楚。
2015年1月6日收到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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