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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发布时间:2018-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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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七、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八、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1: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2: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表3: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表4: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5: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6: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表7: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8: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表9:2017年度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10: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法律、法规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决定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

2.听取和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部分变更。

4.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5.组织本级人大代表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单位的工作进行评议和视察。

6.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接受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联系本行政区域内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开展活动。

7.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8.人事任免。

9.受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辞职,决定接受辞职的,通告该代表的原选区选民,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10.审查确认下届当选代表和本届补选代表的资格,予以公告,分别向下届和本届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报告。

11.决定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时间和列席会议的人员名单。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需填写本部门所属单位家数及具体单位名称)

本单位为一级预算单位,无基层单位。

二、2017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139.5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121.43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8.11万元。在本年收入中,财政拨款收入2073.5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 97.7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47.84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26%。

2017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830.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86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3.26%;项目支出306.29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6.74%;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2017年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09.39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82.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538.45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86.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3.86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3.6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1538.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5.91万元,增长19.03%。其中:

“人大事务”(款,下同)2017年度决算1538.45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45.91万元,增长19.03%。主要原因:2017年借转拨2016年的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费206.00万元;2017年增加援青慰问款35.68万元;单位新增工作人员,增加人员经费等原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7年度决算243.86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23.58万元,增长10.70%。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7年度决算228.2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8.00万元,增长3.63 %。主要原因:2017年为2016年退休人员补发在职期间工资。

“抚恤”(款)2017年度决算15.58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增加15.5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2017年有1名退休人员去世,用于他的抚恤金和丧葬费。 

四、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收支

五、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1523.86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六、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5.47万元,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7.29万元减少31.82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本年无发生,2017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没有任何等方面支出(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17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89万元减少0.89万元。主要原因:落实厉行勤俭节约要求,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和接待标准,所以未发生公务接待费。2017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没有任何方面支出(主要接待事项)。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5.4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6.40万元减少30.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7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0.00万元增加(减少)0.00万元。主要原因:2017年未发生车辆购置业务,2017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决算数15.47万元,比2017年年初预算数46.40万元减少30.93万元,主要原因:因公车改革,运行维护费减少。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3.48万元,公务用车维修2.53万元,公务用车保险6.64万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8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保有量(使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机动车辆,包括机要通信用车、应急保障用车、执法执勤用车、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以及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七、2017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20.64万元,比上年增加3.65万元,增加原因:增加3名事业编制人员、纪检派驻2名工作人员,增加办公设备及办公费等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26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1.1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固定资产总额446.79万元,其中:汽车12辆,285.22万元;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0.00万元。

(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00万元。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包括本部门所属1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0个事业单位(包括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和经费自理事业单位)。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人民代表大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至少举行一次。

八、2017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18年,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2017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自主绩效评价,评价项目0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0.00%,涉及金额0.00万元。评价结果无。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今年未开展此项工作。

 

 



附件: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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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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