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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选举委员会公告

来源:发布时间:2016-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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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北京市区、乡、民族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和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房山区选举委员会关于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时间的决定,2016年 11月15日为选举区、乡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投票选举日,投票时间为6时至20时。选民登记工作从9月13日起,到 10月25日止。凡 1998年11月 15日(含)以前出生、户籍在本市、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选民在此期间到指定的选民登记站进行登记。
     户口在外省市现居住在本市的人员,一般应当在户口所在地参加选举。对于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或者已经取得本市工作居住证的,如本人要求在本市参加选举,在取得户籍所在地原选区选民资格证明后,也可以在本市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选区参加选举。已在本市参加过上一届选举的,如本人要求参加本次选举,经所在选区核对选民资格后,可以不再开具选民资格证明,在现居住地或工作单位的选区参加选举。原籍在本市或者出国前在本市居住的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选举期间在本市的,可以参加本市的选举。
  特此公告。
                              
                           北京市房山区选举委员会
                                        2016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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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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