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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中需要把握的几个问题

来源:发布时间:2018-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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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提出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一项重要权利,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群众反映诉求、表达民意,并对“一府两院”及人大的工作提出批评和意见的重要途径和主要方式,也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监督权的具体体现。因此,办理代表议案、建议是承办部门依法应负的责任,是贯彻依法治国理念的具体体现,也是保持同人民群众密切联系,主动接受代表监督的重要举措。下面结合我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就几个需要把握的问题谈谈意见。

一、情况回顾

近年来,随着我区城市化进程步伐加快、各项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以及城乡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百姓诉求更加趋于理性化、具体化,议案建议也更贴近现实发展进程和百姓现实需求。以房山区七届代表议案建议为例,在该届人大五年时间内区人大代表先后共五次人代会上共提出议案建议524件,其中列为大会议案共十项62件,建议462件(含议案转建议),均交有关部门办理。这些议案、建议内容繁多、涉及广泛,集中反映了我区百姓在环境治理、城乡建设、产业转型、教育卫生、交通安全、水电设施等方面的普遍诉求。总的来讲,在这五年当中,各承办部门能够严格按照《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理办法》有关规定,积极办理代表建议,使许多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深得广大人民群众和代表的满意,同时,对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同人民群众联系起到了很好的助推作用。

  • 主要做法及举措

(一)领导高度重视。在历年的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区政府都专门成立了议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管领导多次在相关会议上强调要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建议,给人大代表一个满意的答复。区政府督查室在人员少、任务重的情况下,协调解决办理中的难点问题。各承办单位专门成立组织,落实责任,按照办理计划积极推进。尤其针对代表反映强烈、涉及面广的建议各承办单位能够相互协调,主动配合,共同寻找突破口,解决实施过程中遇到的种种困难,确保办理工作顺利推进。

(二)突出办理重点。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及承办单位突出了重点建议的办理,同时对于代表反映比较集中和人民群众比较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给予倾斜和保障。例如针对区七届二次人代会时代表提出的“关于在阎村晨曦学校门口修建天桥的建议”,区公路分局通过多方努力,几番论证,专门申请专项资金,并适时与相关镇、村协调沟通,使建设项目进行,并按时完工投入使用,确保学校师生上下学通行安全。

(三)完善办理方式。各承办单位主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不断完善代表建议办理方式,采取了总体研究归类,合并解决处理,集中答复代表,主动邀请代表视察等工作方式,提高了办理工作的效率和水平。例如在办理代表在七届二次人代会提出的“关于积极应对社区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建议”,区老龄办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观小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情况,通过详细介绍我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得到代表充分认可和赞同又如,针对区七届三次人代会上代表提出的关于“加快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全面落实”的建议,区人力社保局在主管区长的主持下,及时与有关部门进行专题研究,认真解读有关文件,拟定调整方案,确定资金来源,最终解决了我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长期关心的待遇问题。

同时,我们也看到在办理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集中研究协同办理力度不够。有些建议涉及多个单位共同办理,且办理难度较大,在办理过程中缺乏集中研究,缺少沟通,重文来文往,轻统筹推进,致使代表提出的建议得不到有效办理。二是督办力度不够。在政府办下发的议案建议办理工作要求中有许多明确规定,而在办理中缺少督促检查,使个别承办单位没有落实规定要求的有些做法不能得到及时纠正。如有的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自始至终都没有跟代表沟通见面,甚至有的单位指派刚参加工作对情况不了解的工作人员答复代表,“重答复、轻落实、欠沟通”的现象在有些部门依然存在。三是续办往年建议的力度不够。从近几年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看,多数承办单位不重视对往年承诺解决问题的继续办理,导致部分建议出现代表反复提,承办单位反复办,但均无结果。

三、建议及思考

如何办理好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是人大代表和“一府两院”关注的重点,也是一直探索的问题。实践中,区人大常委会逐步建立健全了统一交办、分析研究、分督办“双签”答复、测评打分等方面的工作机制许多承办部门也结合部门实际,总结经验,健全完善内部办理程序,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努力增强办理实效。结合工作实际,我们认为在议案建议办理中应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加以把握:

(一)在明确职责分工方面,应强化三个参与

所谓“三个参与”,是指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过程中要着重强化“领导参与、部门参与、人大参与”。领导参与,一方面可以指导建议的办理,另一方面可以调动或协调各方面力量攻坚克难。部门参与,有利于强化责任组织措施的落实。人大参与,监督代表建议办理过程,从而确保人大代表建议落到实处。

(二)在畅通交流渠道方面,应建立两个沟通

所谓“两个沟通”,就是要与代表沟通,要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与代表沟通,有助于了解提建议的背景和没有反映到书面上的想法,同时也可向代表就办理建议的方法、步骤、重点、难点等进行交流,征询代表意见和建议。在办理过程中,必要时邀请代表到现场,这样做既有利于促进工作进展,又有利于提高代表满意,更有利于改善政府形象和机关工作作风。承部门要加强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特别是议案和建议所涉及问题重要或比较复杂,更应及时与人大、政府部门沟通,形成共识,得到指导和支持。

(三)在提升办理效果方面,应实现两个转变

所谓“两个转变”,就是指办理工作要从“一件事”向“一类事”转变;从“答复”向“落实”转变。代表提出建议大都是“一事”,而这“一事”往往具有一定代表性,解决“一事”的问题的同时要把类似问题一并解决,并有必要持续关注此类问题的可能再次出现。这样才能避免代表议案建议年年提,问题年年在的问题。办理工作从“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就是要把代表所提的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好点子落实好,确保建议办理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老百姓看到真真切切的变化

(四)在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应抓好三个创新

所谓“三个创新”,就是指“交办方式创新、办理方式创新、督办方式创新”。 创新交办方式,是为了明确承办部门的具体责任。为引起具体承办部门对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足够重视,可以采取召开会议集中交办方式,现场明确承办部门、责任人员,形成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部门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承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创新办理方式,坚持办前见面、办中见面和办后见面原则。办前见面,在于事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意见,找准问题症结,从而有目的、有重点地解决和处理问题增强办理工作的针对性。办中见面,在于让代表了解办理过程,了解解决有关问题的难点,同时听取代表实际情况提出的意见和看法,对确实不能解决的,也能及时得到代表的理解。办后见面,在于充分了解人大代表的反响和评价,不断总结经验,促进工作的推进。创新督办方式,实行“全程督办”制度,对责任分解、办前见面、办理过程、办后见面、反馈答复五个环节进行跟踪监督,全面掌握办理的动态、进程结果,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办理高质高效。

好的做法和经验,值得我们认真总结,持之以恒地坚持和完善。当然,我们需要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适应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适应新时代新征程,继续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把依法治国的理念切实贯穿到办理议案建议的实际行动当中,不断提升办理质量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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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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