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调查研究

关于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几点思考

来源:发布时间:2006-12-31
浏览字体:【 】 【打印】【关闭】

社区是社会的最基本单元。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社区已经由原来单纯居民住区演变成各种社会群体的聚集区、各种社会组织的落脚点、各种利益关系的交织处。社区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重要,承担的任务也日益繁重。因此如何提高社区建设的管理服务水平,努力建设“居民自治、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治安良好、环境优美、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已成为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战略任务的必解之题。为此,我们经多次深入街道、社区调研,并与有关部门进行座谈,组织人大代表视察等方式了解我区社区建设情况,对和谐社区建设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  我区社区建设与管理的现状

目前,我区共有社区107个,分布在19个街道、乡镇,有社区人口39万,形成了以拱辰街道、西潞街道、城关街道、燕山地区为核心,并逐步向长阳、窦店、阎村等周边城镇辐射的分布格局。特别是近几年,随着我区城镇化进程的加速,我区社区建设保持了较快的发展态势。

(一)社区组织建设不断完善,社区专职工作者素质得到提高。

几年来,我区以社区党组织建设为核心、以社区居委会为基础的社区组织体系日趋完善。一是社区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加强。全区10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党支部,使离退休党员、流动人口中的党员、下岗失业人员中的党员纳入了基层的管理。二是居民自治组织建设不断推进。通过社会公开招考、规范选举、严格培训等方式,使居民自治组织进一步规范,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不断得到加强。三是社区各种群众性组织蓬勃发展。全区各种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共有170个,社区志愿者2900名,每个社区都有2支以上居民文体活动队伍。

(二)民主自治制度得到较好落实,社区管理逐步规范。

各社区居委会普遍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公开办事制度、学习培训制度、财产管理制度、联系群众制度、居务公开制度、社区代表大会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自治制度,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制度体系,并从以下四个方面推进社区民主自治制度的有效落实。一是严格内部管理。明确居委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并将工作情况与考核挂钩,实现人、事、责、绩相统一。二是办事公开,主动接受监督。制定了社区专职工作者守则,把居委会成员分工、服务项目、办公时间、工作电话等向社会公开,为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并接受监督。三是畅通民意反映渠道,集中民智。居委会通过入户走访、召开居民会议等形式,掌握社区情况,听取居民的意见建议、困难和问题,进行登记、归类,积极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加强协调促使问题解决。四是落实居民会议制度,让居民参与民主管理。每年至少召开两次居民会议,听取居委会工作报告、财务收支情况报告和工作计划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居委会工作人员进行评议。

(三)社区公共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社区事业不断发展。

一是社区卫生服务管理逐步实现标准化、系统化、规范化。我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了95%,社区卫生服务站统一配备有医疗设备和计算机,建立了社区居民健康档案,居民在社区内可以享受到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二是居民群众安全感进一步提升。建立了专业力量和群防力量相结合、人防与物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控体系。10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并成立了治安巡逻志愿队伍。56个社区安装了技防设施,63个社区实现了全封闭。三是社区文化活跃丰富。市民学校成为社区居民教育学习的主阵地,文明礼仪、卫生保健、英语、法律、电脑等各类教育培训在居民中广泛开展。四是不断拓宽社区就业渠道,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全区有15家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安置劳动保障协管员、城管协管员等就业困难人员1981人,三年来城镇失业人员在社区自谋职业5095人。五是社区公共服务信息网、96156社区公共服务热线及社区管理信息系统组成的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已在我区全面建立并广泛应用。社区居委会实现了计算机管理,并与市、区、街形成联网互动。交通安全、消费维权、老龄、妇女、残疾人等各项工作也逐步深入社区。

(四)投入不断加大,硬件建设不断加强。

近年来,区政府及各部门用于改善社区基础设施的投资逐年增加,先后实施了“星光计划”、老居民区居委会办公用房新(改)建、居委会信息化建设等专项工程,明显改善了社区居委会的基础设施条件。目前,全区有50%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到90平米以上,全部社区建有文化活动室、警务工作站和社区卫生服务站,为社区居委会统一配备了电脑和打印机,并实现市—区—街—居四级联网。社区最低8万元的社区公益事业专项补助资金基本到位。社区居委会年办公经费和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资待遇有了新的调整,有效的保障和激励机制极大地调动了社区专职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二、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建设体制还需进一步理顺。

1、行政管理体制不顺,机构建设有待加强。1999年机构改革后,全区的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由区政府街道办转移给了政府办街政科,2002年街政科的职能和编制又划归到民政局,目前实际工作由民政局社区办负责。调查中,普遍反映,虽然成立了“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但主要是研究把握全区社区建设的方向和制定政策,具体而大量的统筹协调工作都是由社区办这样一个民政局的内设科室来完成,难度较大,从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看,已不适应新时期、新任务社区建设的需要。

2、物业管理不规范,缺少监督机制。随着社区在社会发展中的地位不断提高,广大居民对社区组织的期望值也越来越高,但是在发展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部分社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调查中,我们发现,部分社区因属单位福利分房或原房土局建房等原因没有专门的物业管理单位对其进行负责,有的社区物业由开发商指派人员代管;有的社区,卫生、垃圾、化龚池无人负责,路灯、上下水管道等公共设施的维修无人问津,给居民生活带来极大不便,直接影响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二是缺少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制约机制。由于物业公司看重经济利益,轻视居民利益,当居民利益受到侵害时,因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居民首先考虑要找居委会,但居委会对物业公司只有监督和协调作用,不能对其有任何制约,在解决这类问题时存在着一定难度,不能有效维护居民利益。个别物业公司与社区居委会之间甚至成了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二)居民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调查中发现,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不强,对社区事务的参与率较低,是社区建设中一个长期而普遍的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有三方面因素。一是在社会多元化的形势下,居民利益观发生了变化,价值取向也呈现出多元化,表现出与自己切身利益不相关的事漠不关心。二是居民的主动参与意识不强,特别是上班族居民只有节假日、双休日和业余时间在社区,大部分时间在各自单位忙于工作,因此没有时间参与社区建设。三是居民对民主自治制度不了解,居委会为居民参与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搭建的活动平台少,机制不健全。四是社区工作者队伍自身素质还有待于提高,维护居民利益的意识及服务居民的能力和水平还需强化。

(三)硬件建设与管理服务还不能满足居民需求。

近几年,社区的硬件建设有了很大的进展,但发展还不平衡。一是有50%的社区居委会办公用房达不到标准,不能满足居委会工作需要和居民活动需求。二是居民活动场所紧张,个别社区无活动场所,健身器材少,很多社区建楼时就没有留出居民活动场所。三是社区民主自治与政府管理服务职能有效衔接还不到位,对于社区存在的私搭乱建、扰民、违章饲养宠物等违法违规问题,由于缺少协调机制,政府有关部门推诿,居委会作为基层自治组织不能代替政府管理公共事务,只能协调,使得这些问题难以解决,居民对此意见很大。四是各部门对社区建设重视程度不够。各部门进社区,注重表面形式的多,解决实际问题的少,职能作用得不到充分发挥。

三、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理顺社区管理体制,建立运行顺畅高效的工作机制。

1、理顺行政管理体制。随着我区城市化进城的加快、新建街道和居民人口的不断增加及宜居宜憩新城的定位,街道和社区的建设管理工作越来越重要,亟需建立高层次的统筹协调领导机制。鉴于我区的现状,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并参照市里的设置,在区政府设立专门工作机构,由一名副区长主管社区建设,加强我区城市管理和社区建设的领导力量。城镇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对社区的管理服务力度,推进城镇街道和社区建设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使我区的社区建设向高层次、高标准方向迈进。

2、建立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建立起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中介组织、群众组织之间良好的工作关系和运行顺畅的工作机制是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关键。一要突出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对社区居委会坚持“领导保障不包办,放手不旁观”的原则,支持保障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地位;社区居委会对社区党组织坚持“服从依靠不依赖,自治不脱离”的原则,加强与社区党组织沟通、协商,在党的领导下,开展社区自治工作。二要加强社区自治组织的领导力量。要积极倡导辖区内各类组织单位参加社区居民代表推选,并通过选举使这些组织单位的代表成为社区代表会议的成员,参与社区发展的决策,形成高效的工作机制。三要规范物业公司管理,理顺居委会与物业公司的关系。区政府和各乡镇街道要保证居委会成员工资和办公经费拨付到位并在软硬件建设上大力支持;区建委要加大对物业公司的监管力度,建立监督、考核机制,规范对物业公司管理,确保职责落实到位;要成立业主委员会,发挥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制约作用;要研究明确居委会对物业公司的监督办法和措施,物业公司要主动接受居委会的监督,对居委会反映的业主要求积极办理;社区党组织、居委会要利用自身工作优势,协助物业公司做好管理工作,积极协调物业公司与居民之间的利益冲突。对于没有物业的社区,可采取招投标形式建立物业公司,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二)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始终把群众利益作为重要着力点。

衡量一个社区工作的好坏,主要看这个社区有无凝聚力,居民对社区工作是否参与,是否在社区建设中发挥作用。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发挥居民主体作用。

1、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社区党员大会、社区居民代表会议和社区市民学校课堂,广为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居委会组织法、物业管理条例、社区居民公约、社区民主自治制度,及时通报社区居委会工作思路、发展目标、社区工作情况等,并利用社区橱窗、板报、悬挂横幅,发放宣传手册和宣传材料,不断扩大宣传的广度和深度,保障居民对社区事务的知情权。在社区中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和以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要内容的道德教育,努力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道德素养和社区文明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重视、参与社区建设的氛围,使全社区居民关心社区、参与社区、知我社区、爱我社区。

2、畅通群众利益表达渠道。通过居民会议、听证会、恳谈会、建立民情日记、入户走访和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在社区党组织、居委会与居民之间架起一条知民心、体民情、解民忧的绿色通道,整合群众力量和智慧,增强和谐社区建设的针对性。 

3、搭建各种活动平台。以居民需求为导向,积极发展和规范群众组织,满足居民多层次的需求。根据社区居民不同需求、特长、愿望,实行分层管理,搭建不同的参与平台,调动各层次社区成员参与社区建设的积极性,让居民走出小家,融入和谐社区的大家,促进社区不同层面、不同群体、不同成员之间的融合。

4、搭建社区民主自治平台。要注重并充分发挥社区居民会议的作用,民主讨论社区内的公共事务和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民主管理社区事务,建立起社区事务协商议事机制。对涉及居民整体利益的公共事项和社区的难点、热点问题,召开社区公共事务听证会,听取社区居民意见。积极组建中介组织和群众自管组织,加强社区居民的自管与自律,维护大多数居民的共同利益。实现居民自治还要与发挥党组织、党员、社区内人大代表的作用相结合。

(三)强化民主自治与政府管理服务功能的有机衔接,建立完善的公共治理体制。

1、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创新管理体制。政府公共服务职能是否“到位”是影响和谐社区建设的一个关键问题。区政府、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和各职能部门要将工作重点转移到公共服务上来,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调整资源投向,主动与社区党组织、社区居委会联系沟通,掌握居民需求,有针对性地大力推进社区卫生服务、安全服务、就业服务、社会保障服务、救助服务、文化教育体育服务以及流动人口管理与服务等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使政府的公共服务覆盖到社区、落实到社区。各部门要以居民利益为工作着力点,以居民满意为工作标准,切实履行公共服务职能,不得推诿、转嫁责任。对于社区组织做起来有优势的服务职能,可委托社区组织承接,但必须“费随事转”。

2、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合力。要积极探索政府、居民自治组织、社会中介组织和企业相互结合、相互补充的机制,着力探索政府公共管理职能与居民自治功能对接的机制,整合资源,形成社区建设的强大合力。如建立社区警务站、社区专职治安巡逻队、治安巡逻志愿者队伍、社区物业单位及主要社区单位在内的社区综治委,发挥其在社区安全中的组织、协调、推动作用。还可以建立区、乡、社区三级协调工作委员会,进行资源整合,协商议事,开展共驻共建,实现社区资源共享,解决难点、热点问题。

3、把握社区工作特点和规律,积极培育、引导社会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和服务。各社区可根据社区特点和居民的不同需求组建保健、维修、助残、交通安全自管协会、社区爱犬自管协会、各种文体队等社区组织,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发挥社会组织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组织居民美化社区环境、参加治安巡逻和公益活动,维护和发展居民共同利益。如,在社区违章建设上,既要发挥城管部门依法拆除违章建设的职能,还要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教育、约束居民不搞违章建设;在养犬问题上,既要发挥公安部门的职能,还要发挥居民自治组织作用,可以建立“社区爱犬自管协会”,在社区党组织和居委会的指导下,让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

(四)进一步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社区建设提供物质保障。

设施条件是社区开展工作、提供服务的基本保障。一是政府和各乡镇、街道下大力量、多种渠道解决社区组织办公用房、居民活动场所紧缺问题;二是对已闲置的车棚、锅炉房等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将其拆除后建设居民多功能活动场所;三是对于今后建设的居住区,严格按照规划建设配套的附属设施,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把验收关,并将社区组织的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场所的产权变更为乡镇、办事处,以免验收达标后开发商对原本用做社区组织的办公用房和居民活动场所另外处置;四是拓宽社区建设的投融资渠道,继续加大对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进一步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

(五)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队伍建设与管理,培育高素质、专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

调查中代表们认为,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素质非常关键,他们不仅要有工作热情,同时还要有开展好工作的能力和创新力,能带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为此,应从以下三个方面强化队伍建设。

1、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严格执行组织部、区民政局、区劳动局、区财政局四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确定的工资标准,区政府有关部门加强督促检查。

2、社区建设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进一步加大对专职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培训力度,采取办班培训、经验交流、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加强素质教育,使其不断提高专业化工作水平和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3、进一步完善考核激励机制。从选人、用人、育人、留人四个环节入手,全面加强队伍建设,用制度管人,努力培育一大批热爱社区建设事业,具有较高管理能力和水平,能够带动居民积极参与社区建设的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


分享到:
要闻推荐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5-27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节日城市运行保障等... 2021-04-30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文东就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服务包”等工作到联系企业调... 2021-04-27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全域旅游暨民宿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3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2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