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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依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思考

来源:发布时间:2015-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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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大信访工作是人大及其常委会联系人民群众的重要渠道,是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的组成部分,也是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法定职责、接受人民群众监督的重要途径。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法制意识和对人大及其常委会性质、地位、职能作用认识的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向人大来信来访来电的复杂性也不断增强,处理难度也越来越大。如何依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提高人大信访工作实效,已成为人大积极探索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 区人大信访工作的基本情况
  房山区人大信访室自2012年成立以来,在区委的高度重视下,在区人大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信访办的精心指导下,逐步健全了组织机构,设立了专门的人大信访室,配备了专门的工作人员,专门的接待场所,建立了依法有效的工作机制,信访室全体人员在不断摸索、总结、创新中依法依规依程序开展工作,逐渐地形成了一套行之有效的工作方法,从开始的无章可循到现在的依法有序,为全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做出了我们应有的贡献。通过耐心的劝访、息访、罢访等有效措施,使人大信访室的信访、来访、上访电访的数量在逐年减少。2015年1---10月份,区人大信访室共处理群众来电160余次,同比下降了46.7%;接待群众来访22批、32人次,同比批次下降35.3%、人次下降44.8.%;上访信件51封(含重复访18封),同比下降16.4%。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有:涉法涉诉39封(其中涉及:司法公正、拆迁安置、合同纠纷),镇村干部违法违纪12封。
  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1、涉法涉诉访件多。到目前为止,接到的51件访件中有39件是涉法涉诉案件,占总接访件的76.5%。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反映司法不公、久拖不决、无执行标的方面问题;二是反映执法人员为官不为的问题。
  2、重复信访件多。虽然各种来访都有所下降,但是重复访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重复访仍占总信访的35.3%,有的重复访,表现为历史久远、政策模糊、处理难度高。比如:关于河北省廊坊市永清县尚永利讨要工资一事,发生在2011年,该人起诉又撤诉,然后就一直往各个相关部门写信,直到现在。群众在信访活动中常表现出情绪激动,行为出格,对信访工作表现出严重的不信任感。
    3、超出人大信访室受理职权范围的访件多。按照<北京市信访条例>第五章第29条、30条、31条、32条之规定,今年以来,区人大信访室接待的来信、来访、来电有80%以上超出我们职权受理范围;20%反映执法人员为官不为,收受贿赂,但却不能提供证据,只是空口说,致使案件无法办理。
  二、我们处理信访的主要做法
  面对越来越错综复杂的来信来访来电,我们采取的主要做法是:坚持五个做到和三个不理。
  1、五个做到:
  一是坚持做到来访必接、必登、必有回复,重大信访主要领导必批。为此信访室专门编制了来信来访来电登记册,重要信访批办单,对每一件来访坚持做到不错登、不漏登、不推诿、不扯皮,并认真搞好调研分析,做到底数清。就拿涉法涉诉访件来说吧,从头至尾并没有人大什么事,司法部门有他的独立侦查、批捕、审判权力。只有判决结果出来以后,不论原告、被告凡是输的一方都认为自己有理无处申诉的时候,才访到我们人大常委会的信访室。这个时候就必须认真调查研究涉法涉诉信访根源,一旦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联系沟通,提供实事求是的基础信息,找出解决对策。上报主管领导,以批转形式督促司法机关自行纠正错误裁判和不适当的处理决定。同时也能够为司法部门洗清污点。1--10月份,主要领导批转信访2件(含来访2人次),主要反映执行难和民事调解不合法律程序的问题。
  二是坚持做到用心接访。首先接待来访群众要“热心”。就是使群众充分感受到人大是人民群众之“家”,是老百姓说话的地方,“门常开,人常在”,做到来有迎声沏热茶,走有送声祝平安,让群众感觉到家的温暖。其次倾听群众诉求要“耐心”。就是不管工作有多忙,都静下心来倾听群众诉说。对有些不正当的要求,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讲政策、讲法律,交心谈心,使其认识理解,主动息访、罢访。第三阅读来访信件要“细心”。详细了解案件情况,掌握来访意图,细心登记,掌握解决的程序和办法,主动劝访。第四处理每一件来信来访必须出以“公心”。就是无论大事小事,无论涉及到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公正对待,正面引导,大事讲原则,小事讲方法,使上访者受到情的感化,法的教育,抱着情绪来,高兴愉快去。
  三是坚持做到建立健全协调机制。涉法涉诉访件一般涉及多个部门,立案、侦查、起诉、批捕、审判、羁押、赔偿一整套的程序,就必须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建立起人大和相关部门的信访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由人大牵头,公、检、法、司、纪检部门信访负责人参加的会议,针对一案涉及多部门的涉法涉诉案件,责成各有关部门,互相联动、各司其职,及时有效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四是坚持做到跟踪督办避免扯皮。过去涉法涉诉案件久拖不决是经常的,也理解司法部门的人员少、任务重的难题。为避免办访单位拖拉推诿、不认真办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情况,就必须跟踪督办,以采取书面限期答复、电话催办、发函督促等多种形式,要求办访单位在规定时间内书面报告信访案件办理情况。对于限期已到,而相关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未予答复,通过打电话或发函及时督办。
  五是坚持做到依法行权追究责任。司法部门实行定期轮岗制,新的岗位都要经过人大常委会任命,经常出现一案多人经手情况。针对涉法涉诉案件走司法程序时间长的特点,对原案承办人、转办承办人办理情况进行定期跟踪检查,如果出现办案人徇私枉法或严重失职,造成涉法涉诉案件信访重大事件的,要及时上报人大常委会,必须依法行权追究责任,对相关法官、检察官的法律职务予以免去。
   2、三个不理:
  一是审理过程中的案件不理。涉法涉诉案件当事人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巧妙运用人大监督权,为司法部门加压,以达到通过打擦边球的方法左右司法程序,从而达到占便宜的目的,此类上访坚决不理。
  二是经过终审判决、行政复议的案件不理。也就是说属于缠访闹访的不理。有些案件上访人,总以为会哭的孩子有奶吃,同一案件经过多部门的解决依然不满意,利用党的群众路线,表演可怜,联络其他缠访闹访户长期混迹于各部门之间,不达目的不罢休。这种案件不但不理,还要建议司法部门予以依法打击。
  三是污蔑共产党、辱骂政府的不理。现在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享受社会福利的机会更多了。当所有公民都在发挥各自能量为社会做更多更大的贡献的时候,一些不劳而获的人犯了红眼病,主观臆想分配不公,到处告状,一旦处理结果对己不利,便把罪过归于党的领导、政府行为。因此,经常表现出怨声载道现象,口无遮拦的污蔑共产党、辱骂政府,这样的上访户坚决不理。
  三、依法做好新形势下人大信访工作的几点思考
  1、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必须坚持法治原则。坚持依法接访是人大信访工作的首要前提。在具体工作中主要体现在:一是不直接办案,二是集体行使职权,三是明确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与本级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充分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因此,地方人大常委会在办理信访件过程中,要在不干涉“一府两院”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下,依法通过听取汇报、进行听证、启动行政监察和法律监督程序等,对信访件提出结论性意见。对具体信访件的转办、督办以及作出相关决定、提出相关要求,只能以常委会或主任会议的名义进行。同时,必须明确人大与本级“一府两院”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依法办理信访案件是“一府两院”的法定责任,监督“一府两院”办理信访案件是人大的法定职责。
  2、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应该把人大信访工作与发挥人大监督职能作用相结合。人大信访工作和人大监督工作密不可分。人大信访,不仅在于解决具体信访案件,更在于通过信访信息,发现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的事关全局、带有普遍性的重大问题,为常委会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因此,要把信访工作纳入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通过常委会领导接待阅批信访件、常委会或主任会议听取信访工作汇报、定期召开人大信访联席会议、常委会各工委跟踪督办催办等形式,处理各类信访案件。尤其是对于人民群众反映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重大违法问题的信访案件、群体性突发上访事件和影响稳定的信访事件、司法机关错判错处和久拖不决的疑难案件、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的信访案件,作为人大依法履职的重点,使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得到有效解决,监督”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工作的目的。
  3、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应该把人大信访与发挥市区镇代表作用相结合。人大信访是促进代表工作、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途径,代表工作是人大信访工作的重要保障。实行代表联系选民与人大信访工作相挂钩制度,充分发挥市区镇代表三级联系网作用,逐步完善并坚持代表接待选民机制,要有专门的接待地点、接待人员、接待时间,通过建立代表接待日、代表之家、代表热线等方式掌握来自人民群众的愿望、呼声和要求,变群众上访为代表下访,多方收集群众意见,把人民群众反映的热点、焦点问题,转化为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一府两院”的意见、建议,按相关程序转交“一府两院”有关部门办理。通过代表接访,促进代表工作的有效开展;同时,通过代表积极履职,促进信访问题的解决,逐步推进人大信访工作与代表工作相互推动、相互促进的良性互动,真正把矛盾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达到息事宁人的目的。
  4、要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应该把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与人大信访工作实际相结合。各级人大信访部门要严格按照信访工作手册第五章要求,逐步总结和完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工作实效。一是完善转办督办制度。要建立和完善转办登记和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制度,对上级转办的信访件要详细登记、建立档案,对接受转办的“一府两院”及其相关部门明确办理时限,在规定的时限内向人大信访部门报告办理情况。二是建立人大信访部门为常委会行使职权决策提供信息制度。要加强人大信访民情社情信息资源库建设,人大常委会制订年度工作要点时,充分考虑信访工作部门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所掌握的民情社情信息,促进人大开展的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突出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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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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