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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时俱进 创新有为 努力开创人大代表工作新局面

来源:发布时间:2006-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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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是由人民选举产生、代表人民管理国家事务的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代表作用发挥得好坏,直接关系到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成效,也关系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整体功能和优越性能否得到充分实现《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党组关于进一步发挥全国人大代表作用,加强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度建设的若干意见》明确出,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建立健全代表依法履行职责的各项具体制度,进一步增强代表工作的实效,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的一项突出任务,就是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支持、规范和保证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

近年来,随着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逐步完善,依法治区的扎实深入,代表依法履职的环境越来越好,工作制度进一步规范,代表活动和执行职务的方式方法得到创新,代表履职意识逐步提高,许多代表把“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作为自己的履职宗旨,察民情,解民意,为民呼,较好地发挥了代表作用,认真地履行了代表职务,成为人民群众的贴心人。但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代表工作需要随着形势的发展不断创新,因此,我区区、乡两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全方位发挥作用的情况,仍有许多不到位的地方。

一、当前我区人大代表工作存在的不足

(一)从主观上看

一是部分代表履职意识不强。有的代表把当人大代表看成一种荣誉和政治待遇,没有从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高度来认识代表的职责和法定地位,缺乏代民行权的政治责任感。还有的代表把履行代表职务当成一种负担,不积极参加代表活动或参加了也十分的被动,未能深入调研,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不关心、不了解、不表态、无意见,一届下来,发言很少,发表有见地的意见更少,不能积极履行代表职责。二是部分代表素质不高,缺乏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能力。由于人大代表不同于党代表和劳动模范,在推荐候选人时不仅要考虑到先进性,还要考虑到广泛的代表性,因而造成选举出的部分代表文化素质较低,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之甚少,对有关的法律、法规缺乏必要的了解,不知道如何行使权力。表达能力差,抓不住问题的实质,提不出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参政议政能力较弱。  

(二)从客观上看

一是代表工作不规范。从目前的情况看,区级代表活动普遍比乡镇代表活动规范,但是,如何使代表工作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还需进一步探讨和完善。如:《代表法》虽然规定了代表在代表大会期间有提出质询案、罢免案的权利,但是由于缺少程序法与之配套,在实际操作中很难运用。二是监督代表制度不健全。法律规定了监督代表的主体是选民或原选举单位,没有规定由谁来组织,如何监督、监督的程序和监督的处置等。由于人大常委会无权对本级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只能原则性地提一些要求,而原选举单位又不便于监督,使监督代表工作难以开展。三是一些人对人大代表存有偏见。习惯于用党政领导职务来衡量权利和地位,轻视人大代表。有的人认为人大是“二线部门”、“橡皮图章”,人大代表是“摆设”,无职无权,只不过是开开会,画画圈,举举手而已。在思想习惯、利益价值取向上总认为党委、政府才是真正的“权力机关”,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委曲求全,或者找党委政府,而不找人大代表伸张正义,这种社会风气也削弱了人大代表整体作用的发挥。四是乡镇人大人员编制少,代表活动不规范。地方组织法第四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在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大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并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目前乡镇人大设主席1人,如党委书记兼任人大主席,可设1名专职副主席,虽然各乡镇都配备了兼职秘书,但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投入人大工作。由于乡镇人大人员较少,还不能完全保证乡镇人大充分行使法律赋予的“决定权”、“任免权”和“监督权”。从乡镇人代会召开的程序看,由于没有统一的规定,有的召开会议安排一天时间,有的甚至安排半天时间,代表没有充足的时间审议报告,在会议议程的安排上也不统一,难以保证决策的科学、民主,影响了乡镇人大代表作用的发挥。

二、与时俱进,创新有为,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一)抓关键,提高代表素质

1、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一是建立专业培训制度。针对我区的实际,从换届开始我们就采取分期分批的办法对全体区人大代表普遍进行了专业培训,使代表尽快了解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代表的法定地位、作用和应履行的职责,掌握了行权程序和执行代表职务的方式方法,为依法履职奠定了基础。二是建立了骨干培训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每年对代表联组(小组)长和乡镇人大专职主席进行1至2次培训,重点讲授相关法律、法规,传授组织代表活动的方式方法,增强骨干的专业素质和组织才能,进而规范代表联组(小组)活动程序。三是建立普遍培训制度。每年由各代表联组(小组)组织区代表,各乡镇人大组织乡镇代表结合当年的中心工作和中心任务进行培训,使代表了解中心任务,围绕中心开展工作。

2、让代表知情知政。一是为代表订阅必要的学习资料。区人大常委会坚持每年为每位代表订阅人民代表报及有关书刊杂志,及时发放《人大信息》,让代表尽可能多地了解其他地区的先进经验。二是坚持每半年召开一次“一府两院”情况通报会并坚持重大事项随时向代表通报,积极为代表知情知政创造条件、提供服务。三是乡镇人大定期组织代表开展学习、交流、参观活动,落实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四是各代表小组(联组)按法律规定,定期组织代表活动,使代表能够及时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了解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情况,为代表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奠定基础。

3、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一是建立代表履职登记卡,以代表联组(小组)为单位,把代表参加活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和反映选民的意见及要求的情况记入履职登记卡,做到有内容、有实效。二是以选区为单位实行代表公示制度,把本选区选出的人大代表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向选区选民公布,告知选民有什么意见和要求可以直接向代表反映。要求代表必须接受选民的约见,认真反映和办理选民反映的问题。三是坚持评选优秀代表和先进代表联组(小组)制度,开展了“好议案、建议”评选活动和评选优秀代表活动。大力表彰提出好议案、建议的代表。

(二)抓基础,加强代表小组活动

代表小组是代表在闭会期间履行职责,执行代表职务的一种组织形式,实践证明,如果闭会期间不把代表组织起来,代表作用就很难充分发挥出来,可以说,代表小组是代表工作的基础,是代表活动最基本的组织形式,抓好这一形式,就能丰富、活跃代表工作,就能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在发挥代表小组作用中,一是划分小组,选好组长,为了便于代表活动,我们将区代表分成27个区代表小组,12个代表联组,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下,选出了有一定组织议政能力的小组长和联组组长。二是各代表小组(联组)年初制定代表工作计划,定期组织代表学习宪法、地方组织法、代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三是每次组织代表进行视察、执法检查、听取审议工作报告前,组织代表学习有关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和政府的行政规章,使代表了解法律规定,了解政策导向,增强履职的针对性和监督的实效性。

(三)抓载体,密切代表与选民的联系

群众在代表心理的分量有多重,代表在群众心里的分量就有多重。这充分反映出代表与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重要性。为此我们于今年推出了“基层代表行”和“代表活动旬”两项活动载体,并以制度的形式进行了落实。一是开展了“基层代表行”活动。为了聚焦百姓热点,关注国计民生,4月份由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带队,开展了以“党员干部下基层,了解民需查民情”为主题的“基层代表行”活动。在1个月的时间里,4位主任分四组,带领机关党员干部深入到“新城、八镇、经济培育区和生态涵养区”四类地区、10多个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企业、学校等地对200多名代表进行了走访,征求到各种社情民意326条,在综合分析,归类整理85条的基础上,特意提炼出10条重点建议,报给了区委并反馈给了政府,促进了文化体育广场、城市建设与管理等问题的解决。二是狠抓了“代表活动旬”制度落实。为了加强代表与选民的联系,拓宽了代表了解社情民意的渠道,把每年的9月中旬,定为“代表活动旬”,代表可以任选一天参加活动。今年“代表活动旬”期间所有区人大代表全部回到原选区或原选举单位,认真听取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了解民情、民意、民需和选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并围绕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长远性、发展性、倾向性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增强了代表为民代言的意识,密切了与选民的联系。“代表活动旬”期间共收到代表征求选民的意见、建议335条,经分析、归纳,整理出了六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向区政府进行了交办。

(四)抓制度,提高代表工作服务水平

代表依法执行职务,行使权力,离不开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的良好服务。而要提高服务质量,就离不开制度的有效规范。为了使人大代表充分行使职权,增加代表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据有关法律并结合本区实际,区人大常委会相继制定了《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同区人大代表联系的办法》、《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的规定》、《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议案及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等12项工作制度,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全区代表工作的开展。针对乡镇人大工作不规范的实际,区人大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的试行意见》,《意见》对乡镇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内容、程序、选举程序以及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等进行了规范。规定乡镇年初召开的人民代表大会人大主席要做工作报告,选举要按法定程序,先免后任;要建立健全主席团议事、人事任免、代表视察、民主评议等工作制度;注重发挥代表作用,积极组织开展了镇代表对副乡(镇)长及职能科室评议的试点工作。使乡镇人大工作步入了制度化、法制化、规范化发展轨道。

(五)抓督办,提高代表议案和建议办理的工作质量

人大代表在人代会上提出议案、建议是法律赋予代表的职权,也是人民当家作主、管理地方国家事务的有效形式。区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工作,加强了对代表议案建议的监督检查,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首先对议案建议做到心中有数。会前召开乡镇人大主席会,对各代表团准备在会上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调查摸底,做到胸中有数。会中,在议案委员会确定议案时征求区政府领导的意见,把代表意见比较集中,群众急需解决,政府经过努力能够完成的热点问题确定为大会议案。会后对议案建议做到了早整理、早交办,并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督办力度。二是对于一些资金投入大、涉及单位多,办理难度大的议案、建议,组织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听取承办单位的办理进度,对重点议案、建议的办理跟踪视察、检查,对确实受条件限制不能办理的向代表做好解释工作。三是加强与政府和承办单位同代表之间的沟通协调,及时研究解决办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办理难度大涉及部门多的议案,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与领衔代表一起深入现场调研了解情况,多次找主办和协办单位负责人座谈,帮助出主意、想办法,沟通情况,协调关系。使议案建议全面得到了落实。特别是今年区五届二次人代会上确定的关于解决人畜饮水难;农村群众看电视难;老居民楼通邮三项议案的落实得到了代表的一致认可。四是及时总结典型经验,通过广播、电视、《人大信息》、人大网站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起到了激励代表更好地依法履职和促进承办单位更加重视办理工作的双重作用。对城管监察大队、市政管委制定的《人大代表议案及建议办理工作实行办法》及水务局办理代表建议速度快的做法以人大信息的形式进行了宣传。

(六)抓创新,积极探索发挥代表作用的有效形式

为了落实代表法的有关规定,促进代表增强选民意识和被监督的意识,更好地依法履职,为选民服务,区人大常委会从2004年开始在燕山地区进行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的试点工作。通过代表向本选区选民汇报代表积极参与审议政府的重大事项;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情况;参加执法检查、代表视察和调研情况;列入政府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情况;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情况等内容,拉近了代表与选民的距离,进一步增强了人大代表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履行职责的主动性、自觉性,同时也为代表认真地接受选民的监督创造了条件。今年区人大还结合代表旬活动,在7个乡镇开展了代表向选民述职的活动,共有36名代表主动向原选区的近千名选民作了述职报告,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受到了一致称赞。

建立接待代表窗口,是区人大开展的又一项创新活动。2004手年初,我们在区政府重要执法部门及双管单位建立了20个接待代表窗口,实现了代表与政府官员的直接沟通,拓宽了代表在闭会期间发挥作用的渠道,推动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在认真总结去年在政府组成部门设立接待代表窗口的成功经验的基础上,上半年,在所有政府组成部门和法检两院全部设立了接待代表窗口,建立了接待日制度和代表建议办理、答复制度,架起了人大代表与政府和“两院”领导直接对话的桥梁,受到了代表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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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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