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调查研究

我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调查与思考

来源:发布时间:2005-05-13
浏览字体:【 】 【打印】【关闭】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区民主政治建设,区人大与政协研究室、法制办等8个部门组成的专题调查组与两院及41个政府执法部门领导、部分乡镇书记、人大主席、镇长,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进行了广泛座谈,并深入部分村进行调研,举办专题会谈,深化认识,共议举措,有以下几点思考与建议。

一、我区民主政治建设的现状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探索中前进,在开拓中发展。监督内容逐步具体,方式逐渐增多,程序逐步规范,效果不断增强;人事任免和人事监督的方法不断创新,加大了任后监督力度;代表工作日趋活跃,在实践中探索和创造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活动方式方法,使之日趋经常化、制度化;常委会和机关建设逐步加强,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政协工作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和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把握团结、民主两大主题,认真开展专题调研,了解社情民意,协商议政,主动进行民主监督,着力提高提案质量,促进了区委、区政府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人民团体和各界人士积极参与地方事务管理和重大决策,发挥优势,参政议政,为全区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依法治区不断推进。经过四五普法,全社会的民主法制意识提高。人民群众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增强,对自己的选举权、知情权、管理权、监督权越来越珍视。民主意识增强,依法维权行动增多;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逐步增强,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一支严格司法、执法的队伍和一支懂法、守法的企业经营管理者队伍正在形成;区乡两级政府正在逐步由依靠行政手段、长官意志、个人经验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向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转变。区政府被评为市“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满意的好法院”,23个村被评为市、区级民主法制示范村。

——基层的自治组织和民主管理制度普遍建立。经过6次村委会换届选举,以党支部、村委会换届选举为主的民主选举制度,以党员会和村民代表大会为主的民主决策制度,以村民自治章程为主的民主管理制度和以村务公开为主的民主监督制度构建起了农村自治制度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全区企业基本建立了厂务公开制度,初步形成了比较规范的企业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机制,与农村自治制度和社区自治制度一起构成了我区基层的民主制度框架。

——党委总揽全局,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民主政治建设领导体制基本形成。在村委会换届选举、村级事务民主决策、民主理财、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和开展“讲民主也要讲法制、讲权利还要尽义务”主题教育中,各部门通力合作,推动了我区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各级党组织维护和发展群众的民主政治权益,支持和保障村民自治,把发展党内民主与推进基层民主较好地结合起来,把提高党员的法律素质与提高村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统一起来,使党员成为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主力军。

 二、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干部群众对民主政治建设的认识有误区、理念有偏差。

1、民主意识差,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干部认为民主选举太麻烦,民主决策怕丢权,民主管理是添乱,民主监督不情愿;把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信访告状的群众视为“刁民、刺头”,对群众只讲法制不讲民主;一些群众则只要权利不尽义务,只讲民主不讲法制,只讲自由,不讲纪律;有的认为行政违法不算违法,个别干部违法行政,不认真依法办事,行政诉讼的败诉率还偏高。少数群众对行政执法采取抵触的态度甚至出现暴力抗法的苗头。

2、对人大制度和政治协商制度认识有偏差。认为人大、政协是一线的牌子、二线的机关,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是一种荣誉称号,就是“会上举拳头,会下吃馒头,委员代表散会就了”;有的部门领导认为人大的权力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就是挑毛病、找麻烦;在人大、政协内部也存在不愿监督或不敢监督,怕得罪人,怕给党委、政府添乱。

3、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热情不高。有的村经济基础薄弱,农民致富无门,下岗职工生活困难,使一些工人、农民变成了社会弱势群体,影响了他们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对民主政治产生了“政治冷漠”。少数人对民主政治有逆反心理,一旦遇到土地确权、拆迁补偿等实际问题,往往处理不当使矛盾激化,甚至围堵政府,以偏激或违法手段来宣泄情绪。

(二)人大政协工作还需进一步到位,职能有待增强。

1、人大政协机构设置和人员配置相对较弱。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结构不尽合理,缺乏财经、法律和科技方面的专业委员,影响了常委会的审议质量。乡镇人大人员配置薄弱,全区21个乡镇的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人大秘书全部身兼数职,不能把主要精力用于抓人大工作。人大、政协机关干部交流少,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

2、工作制度不够完善,程序不够规范。地方组织法规定县以上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的范围包括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等10多个方面,但由于缺少配套制度,重大事项界定不清,使法律赋予人大的决定权启用较少;一些乡镇人大工作制度不健全,工作随意性较大,年初没计划、年终没总结、代表活动少。有的召开人代会时,不按法律规定执行,时间不符合法律要求,会议议程不规范,人事任免违背法律程序。

3、监督效果不太显著,监督方式有待创新。人大和政协都不同程度存在着程序性监督多、实质性监督少,表扬多、批评少的现象。特别是在监督反馈、跟踪促改方面力度不大,监督实效有待强化。在办理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中,有些办理单位存在着重答复、轻办理的问题,在人事监督方面,质询、罢免等刚性监督手段还未涉及。一些代表缺乏责任意识和履职能力,活动参加少,联系选民不主动,代表的主体作用发挥不够。

(三)行政执法存在薄弱环节,依法治区未能形成强有力的综合协调、齐抓共管的管理体系。

1、机制不健全,职责不到位。依法治区领导小组议事规则、会议制度、工作制度和对各单位的考核奖励制度不健全,还没有真正形成在党委的领导下,人大、政协监督,政府实施,有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部分单位依法行政无规划,目标任务不明确,目标管理责任制不健全,激励制约机制不完善,执法不严、失查、失管现象时有发生。

2、行政执法体制不顺,执法人员素质不适应,管理有缺位。一些部门行政执法职能交叉,审批权与处罚权分离,部门之间缺乏信息沟通与共享,形成了“铁路警察各管一段”和谁都管、谁都管不了的局面,有的甚至出现了行政执法盲区。一些领导和执法人员法律知识还显空泛、苍白,法律素质低,存在着重处罚、轻程序,重权力、轻服务,重审批、轻管理,不作为、乱作为和人情执法的现象(人事局今年对全区公务员进行基础知识抽测,合格率不足20%)。

3、普法工作缺乏有效手段,法制教育效果不明显。我区普法教育已经开展了近20年,对促进全民法律素质的提高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普法活动开展得还不经常、不深入。普法手段滞后,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群众、贴近生活上还有较大差距。在对广大农村地区特别是山区群众、外来务工人员、流动人员、民营个体企业及青少年的普法教育方面缺乏更有效的手段。

(四)基层民主制度落实不到位,群众的民主权利还未得到有效保障。

1、部分村的民主选举制度落实不到位。有的村民代表产生不合法,《北京市村民代表会议规则》明文规定:“村民代表由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采取无记名投票推选产生。”但个别村干部却指派拥护自己的人当村民代表,还有的为了图省事采取上届代表留任的办法产生村民代表。一些村出现了家族势力干预村民委员会选举、一些人拉帮派、搞贿选,个别村甚至出现黑恶势力干扰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苗头。

2、部分村的民主监督制度落实不到位。一是村务公开重形式、轻内容,重一般、轻热点,重事后、轻事前,或者避重就轻,使“明白账”变成了糊涂账,把村务公开变成了“村雾公开”;二是公开栏变成了不变栏,只是应付上级检查的花瓶,内容不按期更换;三是村务公开与干部的奖惩晋升无联系,对民主评议干部的内容、方式和程序规范不够,评议结果运用不够,使民主监督流于形式,也挫伤了干群的积极性。

3、部分村的民主决策制度落实不到位。少数干部以行政命令管理村务、厂务,作风武断,家长制,一言堂,民主决策意识严重缺乏。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不提交党员会、村民代表会议以及村民大会讨论决定,而是擅自作主,有的造成重大损失,有的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上访告状,导致社会不稳定。

4、部分村的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落实不到位。少数村财务管理不公开、不严格、私设小金库、大额开支无预算,无严格审批和监督程序,只是由少数人甚至是支部书记一人说了算。集体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企业承包、重大项目开支,重要资产的处置、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和使用也是暗箱操作,使人民当家作主在这些村中成为一句空话。

(五)农村少数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一些村民主政治建设仍显薄弱。

一些乡镇民主政治建设规划不落实,内容不具体,责任不明确,督促和检查不够;少数党员干部缺乏民主意识、服务意识,习惯行政命令。部分干部跑官、要官,只对上负责,对村民不关心、不热心、官僚主义作风严重;部分农村党组织则缺乏民主机制,对民主政治建设不重视、不研究、少点子、缺路子,甚至惧怕抵制民主;少数农村党支部书记唯我独尊,唯亲适用,党员队伍软弱涣散,缺乏凝聚力和战斗力;部分农村两委班子之间关系紧张,两张皮,村级组织整合力和凝聚力弱化,阻碍了民主政治建设,影响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三、提高我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能力的几点建议与思考

(一)深刻理解内涵,切实加强领导。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奉行人民当家作主的一种政治制度。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党的领导是根本保证;人民当家作主是本质要求;依法治国是基本途径。要坚持“三个有机统一”的根本原则,坚持完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大制度的政体、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基层民主制度,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达到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积极性的目的。

一要端正指导思想。政治文明必须同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相互促进。发展不能一手硬一手软,不能一条腿长,一条腿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认真制定和落实民主政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把民主政治建设纳入对基层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内容。

二要健全领导格局,加强指导协调。区乡人大、政府、区政协和各有关部门要各按职责分工,积极发挥职能作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民群众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积极性,努力打造党委领导、各方参与、上下协调、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定期研究解决我区民主政治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典型,加强指导,推进全区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

三要加强对民主政治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宪法法律法规,基层民主制度,解决人们民主法律知识空泛、苍白和民主法制观念淡薄的问题。报纸、电视要增加民主政治宣传比重,党校要开设民主政治及人大等理论课程,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培训。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地方权力机关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作用。

1、加强和改进监督工作,增强监督实效。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自觉服务改革发展大局。抓住全区上下关注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加大监督力度。一是重在完善和实施好干部任前法律考试、任中供职发言、任后述职评议和民主测评制度,并采取书面述评等方式,坚持对人大依法任命干部的全员监督。并把结果反馈给区政府,上报区委,以促整改。二是各乡镇人大也应普遍建立民主评议制度,定期对乡镇政府组成人员和基层站所进行评议。通过评议,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按照人民的意志运行。三是要继续加强不同形式的视察和执法检查,注重暗访和随机抽查,增强视察检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是对人代会议案、常委会决定和代表的意见、建议要准确分类,明确责任主体,有权有责牵头办,相关单位联动办,切实解决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

2、围绕中心议大事,决定大事。加强对日常重大事项决定权的研究和探讨,适时考虑制定《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实施办法》,对重大事项内容和标准进行详细界定,规范程序,以推进科学执政,提高重大事项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3、改进代表工作,有效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一是进一步完善代表选举制度。引进竞争机制、尊重选民的意志,改善代表结构,增加群众代表比例。二是强化代表培训。对新老、区乡和不同行业的代表要分层分类制定培训计划,不仅学习法律知识,还应组织参观学习相关专业知识,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三是政府要建立重大事项向代表通报制度和重大决策征求代表意见的民主决策制度,切实落实代表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四是创设载体,有效发挥代表的主体作用。建立代表活动周制度,人大代表都要深入选区,联系选民,征求选民的意见;健全代表列席常委会会议和旁听庭审制度,有计划组织代表开展视察、执法检查和民主评议活动,为代表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五是建立代表工作考核机制。推行代表履职登记卡,建立代表公示栏和代表接待选民制度,探索试行代表向选民述职和选民评议代表制度。六是全面加强三级代表网建设。建立健全区、乡人大代表和村民代表联系选民网络,畅通社情民意的反映渠道。七是在行政执法部门和“两院”普遍设立接待代表窗口,加强“一府两院”与代表直接联系与沟通。

4、加强乡镇人大建设,强化职能,规范工作。一是规范乡镇人大工作制度。建立健全主席团议事、人事任免、民主评议、代表小组活动等制度。二是依法规范乡镇人大会议程序、内容,人事任免和选举程序。三是建立监督考核机制。推行百分考核制度,建立乡镇人大工作台帐,实行动态考核。表扬先进,树立典型,充分发挥乡镇一级权力机关的效能和作用。四要重视支持乡镇人大工作。使专职主席和人大秘书能够拿出主要精力从事人大工作。

5、加强区人大常委会建设,不断提高行权质量。一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增加人大常委会专业人员比例,优化委员结构。二要聘请一批法律、财经、科教等专业人士担任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的兼职委员,以提高服务质量。三要提高人大常委会的研究力。每位委员每年要根据人大常委会安排与自己工作特点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写出一两份有见地、操作性强的调查报告。四要健全内外结合的督办机制,建立督查台帐与反馈制度,使每项工作有落实、有反馈。

(三)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推进民主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第一,提高认识,摆上日程,努力为政协履行职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各级领导要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高度来认识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民主意识,正确对待并善于接受民主监督,注重保护政协委员、民主党派成员和其他各界人士的合法权益,努力为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创造宽松的履职氛围。

第二,重视政协提案、建议的办理,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克服困难,积极办理,避免推诿扯皮和重答复、轻办理,切实提高提案、建议的办理质量和办结率,让政协委员看到民主监督的成果。

第三,为政协委员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定期召开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工作,沟通思想,征求意见,使政协委员能及时了解全区政治、经济和文化事业的发展情况,做到知情知政,进而参政议政;要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的制度建设,规范民主监督的形式、内容和程序,使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行使监督权有章可循,提高民主监督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建设水平。

(四)深入推进依法治区,切实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1、加强领导,健全运行机制。

调整充实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建立健全依法治区领导责任制,完善依法治区工作规划,进一步明确依法治区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及职责分工。各单位要根据自身职能,认真落实依法治区的规划任务和目标。要建立区委统一领导、协调,政府和司法部门组织实施,人大、政协监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和工作格局。

建立统筹规划、运转协调、行为规范、便捷高效的行政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健全执法人员行为制约机制,使其树立勤政务实的依法行政理念,全面提升执法队伍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水平。健全和完善行政执法考核机制,加强对依法治区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考核,有效调动各部门的积极性。

创新普法载体,增加法制教育实效性。积极开展法制进社区、进课堂、进企业、送法下乡活动和民主法制示范单位评比活动,着力解决一些只要民主不要法律,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要自由,不讲纪律的现象。重点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普法教育,各种新闻媒体要开办法制园地和普法专栏,通过每期一法、以案说法和对违法案件曝光,增强法制教育的针对性,着力提高公民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2、完善制度,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一是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二是把干部任前法律考核作为提拔处级干部的必经程序和重要参考指标。三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违法行政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四是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协调保障机制,实行行政执法联席会制度,整合执法资源,增强互联互通,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效率。五是实行行政执法公开制度,凡是直接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行为都要实行公开办事制度,防止滥用职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着实解决一些单位执法水平仍然偏低的问题。

3、深入贯彻《行政许可法》,依法规范行政行为。要进一步理顺行政关系,明确执法主体,规范部门职能,加大协调力度,解决职能交叉、权责脱节和“铁路警察各管一段”的问题。建议:(1)按照《行政许可法》“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理顺审批部门与综合执法部门的关系;理顺界定行政许可与行政审批的关系;理顺上级与下级行政许可权限划分及执法部门与块块负责的关系。(2)切实梳理完善行政许可的办理流程,解决好审批、处罚与管理的有机衔接,解决好属于职能部门审批之外的执法实效问题,解决好属于行政许可之外的行业管理与企业自律问题。(3)真正通过强化执法理念,完善配套制度,加大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力度,开展行政许可评估工作,推进执法要到位,管理无盲区。在执政方式上真正坚持法制原则,在具体管理中牢记依法办事,在工作生活中严格遵纪守法。(4)采取授权、委托、联合执法等方法,解决好事业单位和乡镇的行政执法进一步到位、有效问题,使他们既有责又有权,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为了使卫星城管理形成合力,建议抽调相关执法部门的领导组建卫星城综合执法办公室,纳入良乡卫星城管委会,统一领导卫星城的管理和执法工作,加强对卫星城的综合执法管理,并延伸到社区,提高整个城市的管理水平。

4、积极探索,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健全和完善公务员录用制度,从源头上卡住素质低的人员进入执法队伍;要建立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法制部门定期对执法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考试,考试不及格者不准上岗;要建立健全执法上岗、轮岗交流、执法责任、资格管理等制度,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建议在24个没有法制科的行政执法部门设置专兼职人员管理此项工作,

5、健全监督体系,加强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司法机关和检察机关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人大报告制度,以保公正司法;要进一步落实审判公开、检务公开和警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要积极引导社会公民和新闻媒体参与对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的监督,努力构建内部监督、权力机关监督、民主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多层次、全过程的监督体系,提高行政执法和司法工作质量,切实促进行政执法和司法审判工作的公正、公开。

(五)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深入开展“四民主、四公开”,保证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利切实落到实处。

1、健全、规范村民自治制度,保障村民的民主权利,使“四民主”真正落实到基层。

一要进一步贯彻落实《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农民群众的选举权,使民主选举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对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领导,坚决纠正各种违法行为,保证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要真正按组织法和选举法的规定进行村民代表选举,以获得户代表的过半数通过,始得当选,使各村代表的产生真正做到合理合法。

二要继续健全村务公开制度,保障村民的知情权,使民主管理落到实处。不断完善公开内容,将土地承包征用补偿与分配、村里的重大收入与支出、村集体债权债务、集体经济立项、困难救助等内容及时公开,对公开内容进行细化,使群众真正看得懂,成为名符其实的明白账。同时,还要健全公开形式、设立《点题栏》和《回音壁》,农民不明白或有意见和建议写在点题栏内,干部在《回音壁》内解决。

三要切实规范民主决策机制,保障村民的参与权,使基层民主决策落到实处。统一规范决策的民主程序,建议在全区试行“民主听证会或民情恳谈日”,做到村委会重大决策之前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做到互相沟通,消除矛盾,提高决策质量。同时,要建立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凡是应提交民主决策的事项,未走民主程序造成集体资产流失等决策失误的,应追究决策者的责任。

四要进一步深化监督制约机制,保障村民的监督权,使民主监督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民主监督制度建设,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建议制定并在全区推行村干部述职、村民评议村两委成员实施细则,评议结果作为兑现村干部工资和实施奖惩的基本依据。乡镇应把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纳入对各村的年度考核之中,以促进干部依法管理村政、村务,依法决定重大事项,实现由“为民做主”向“让民做主”的根本转变。

2、完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一要进一步规范厂务公开内容、形式和程序,建立健全监督机制和管理机制,克服形式,注重实效。二要逐步扩大公开范围和延伸层次。把厂务公开向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延伸,公开层次向科室和班组延伸。三要指导企业加强职工代表大会和监事会建设,积极推广企业领导向职代会述职、职工代表民主评议厂领导制度,切实保障职工的民主管理权和民主监督权的落实。

3、进一步拓宽公民有序参与民主政治建设的渠道,领导和依靠人民执政。适时建立公民旁听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在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开展评议、执法检查、视察时,向群众公开,采取设立举报箱、热线电话、发问卷调查等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区政府应进一步健全听证会制度,对于一些重大决策,召开公民代表听证会,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区法院在庭审工作中应逐步扩大旁听范围,对一些在群众中影响较大的案件,开庭前向社会公布,欢迎各界人士旁听。

(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民主执政水平。

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民主执政水平。各级党组织必须从传统的靠感情、宗族、经验、官本位加权力的执政方式解脱出来,依靠群众,充分发扬民主,科学决策,依法执政,用科学的决策引导人,用法制的行为规范人,用发展的成果说服人。要按照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原则,规范党委与人大、政府、政协以及人民团体的关系;支持人大依法履行国家权力机关的职能;支持政府依法行政;支持政协围绕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履行职能,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人民团体的领导,使他们更好地成为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要进一步加强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以党内民主带动社会民主,促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要完善党的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的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委内部的议事和决策机制,建立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等制度;积极探索党的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发挥代表作用的途径和形式;要理顺党支部、村委会两委关系,促进农村民主政治建设的健康发展;要加强领导,强化民主政治建设领导责任制,把执行情况作为考察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晋升的依据;要加强督查、指导和协调,定期听取汇报,及时总结经验,研究解决新问题,保证民主政治建设健康发展。

四、几点探索与思考

探讨进一步规范民主决策程序,有效发挥政协委员在民主决策中的作用。适时考虑《关于重大问题决策程序的办法》,对重大事项决策的民主程序作出详细的规定,把民主监督列入决策程序,在作出重大决策前,广泛征求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提高决策的民主化水平。

探索扩大公推直选范围,适时试行公推直选乡镇长,真正让群众选干部,让多数人选干部。

探索逐步将竞争机制引入公务员管理体制,实行竞争上岗、定期换岗、末位淘汰,打开出口(调整工作),能进能出,激活干部队伍,提高工作水平。

 

 

 

 

                   2004年12月


分享到:
要闻推荐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5-27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节日城市运行保障等... 2021-04-30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文东就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服务包”等工作到联系企业调... 2021-04-27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全域旅游暨民宿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3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2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