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8年9月29日在区人大264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强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赵军,副主任郭志族、任正宽、孔庆远和委员31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于波,区法院院长邵明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区委组织部,区政府相关部门,燕山人大、各乡镇(街道)人大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共五项议题,因第一、二项议题内容相互联系,将两项议题合并审议。现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听取和审议区政府关于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区政府2017年财政决算
区审计局局长马俊怀受区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房山区2017年度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区财政局局长董凤山受区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房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和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毕武强报告了对房山区2017年财政决算、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和2018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审意见及建议。
关于审计工作,会议认为:区审计局依法对“四本”决算草案进行了审计,实现了对财政资金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监督,加大了对部门预算、政府债务、国有资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农村地区能源改造、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审计力度,揭示和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从根源上提出了相关审计建议,并对上年度审计意见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社会公开,较好履行了审计监督职能。
关于财政工作,会议认为:区政府及其财政等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围绕“三区一节点”新房山功能定位,积极壮大地方财力,优化资金配置,保障重点领域支出,财政改革稳步推进,促进了全区各项事业发展。
为进一步做好财政预算工作,会议建议:一是加强财政收入形势分析,抓好财源建设。二是严格预算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三是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四是规范财政财务管理,切实提高监督工作实效。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房山区2017年新增债券未使用资金调整方案的报告
三、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代表资格变动及代表补选的有关事项
四、会议决定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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