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14日在区人大264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孙强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苗宗启,副主任郭志族、任正宽、孔庆远、王淑红和委员共24人出席会议。区政府副区长魏广勋,区法院院长邵明艳,区检察院检察长孙玲玲,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室负责人,燕山人大、各乡镇(街道)人大,区政府办负责人列席会议。会议共二项议程。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提请审议房山区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土地开发项目的议案(草案)并作出决议
会议认为,实施城关中心区棚户区改造项目,将有效解决和改善辖区住房困难群体家庭的居住条件,提高百姓生活福祉,拉动区域经济发展,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加快“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具有重要作用。
会议建议,区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模式筹措资金项目的监管,严格落实招投标程序、施工质量标准、资金使用制度、跟踪检查等措施。
二、会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出 席:孙 强 苗宗启 郭志族 任正宽
孔庆远 王淑红 王英开 毕武强
祝庆忠 孙玉成 邢东升 齐树水
丁淑艳 马小兰 王 耕 王心松
王红英 王 媛 邓军兰 许世臣
张 兵 张立英 高武军 樊宗军
请 假:刘增会 郝凤霞
列 席:魏广勋 邵明艳 孙玲玲 王永年
冯长立 陈东明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