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3年12月19日在区人大264会议室召开。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富,常务副主任刘欣国,副主任刘顺林、段维鹏、苗宗启、王淑红和委员共25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李江,区检察院检察长、法院副院长,区财政局局长,区政府办、区教委、区水务局负责人,区人大常委会各委室副主任,燕山人大工委主任、各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或副主任、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欣国主持。现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2013年1至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预算调整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了区政府2013年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初审了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区财政局局长董凤山受区政府委托作了关于房山区2013年1至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及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委主任毕武强作了初步审查意见。
会议认为,2013年1—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区政府及财税部门,以加快“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为目标,强化组收工作,培育壮大财源,创新财政管理改革,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2014年财政预算(草案)符合我区发展实际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可行的。
会议建议,一是继续涵养壮大财源基础,努力增加财政收入。二是加强预算管理,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约束。三是深化财政管理改革,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四是健全财政监督体系,提高财政监管力度。
会议同意区政府提出的2014年财政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建议提交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会议审查和批准了区政府2013财政预算调整方案,并作出了决议。
二、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孟芳受区政府委托作了关于区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两项议案及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区人大代表联络室主任王心松作了相关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区政府及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办理工作水平和质量有了新的提高。
会议建议,一是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重视程度,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将议案、建议的办理纳入政府依法履职工作中。二是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把与代表沟通贯穿于议案建议办理各个环节中,进一步提高建议的“办结率”。三是要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建设,强化全程督办,及时协调解决办理中存在的问题。四是对未办结、跨年度的议案、建议,要重点办理和跟踪督办。
三、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的有关事项
(一)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决定于2014年1月6日至9日在韩村河山庄会议中心召开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
(二)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程(草案)
(三)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名单(草案)
(四)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名单(草案)
(五)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大会列席人员范围
(六)审议通过了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名单(草案)
(七)通报了房山区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情况
五、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接受蔡慧永辞去房山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的请求,并报人民代表大会备案。决定任命邵明艳为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代理院长。
出 席:
史全富 刘欣国 刘顺林 段维鹏
苗宗启 王淑红 王英开 王心松
毕武强 祝庆忠 孙玉成 邢东升
齐树水 贾克忠 丁淑艳 王 耕
王 媛 邓军兰 刘增会 许世臣
杨 灵 张立英 郝凤霞 高武军
樊宗军
缺 席:
马小兰 张 兵
列 席:
李 江 王建平 佟海东 董凤山
高福金 孟 芳 刘立钦
报:市人大研究室,办公厅。
区委书记,副书记,常委。
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
区委办,政府办,区法院,检察院,区政府各委,办,局。
发:区人大各委室,燕山人大,各街道,乡镇人大。
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13年12月20日印发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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