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区检察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张广新等同志免职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19-11-19
浏览字体:【 】 【打印】【关闭】

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2019年11月15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免去:

  张广新、曹金山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王春梅、王茜、王术东、王学孟、尹会来、史同意、刘君亮、刘宏、孙权、张文博、张晓进、张霞、孟令卫、李迁、李金田、李楠、赵海莉、隗甫东、董惠宇同志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11月18日   

分享到:
要闻推荐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教育资源合理配置、均衡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5-27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别带队检查督导安全生产、疫情防控、节日城市运行保障等... 2021-04-30
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齐文东就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服务包”等工作到联系企业调... 2021-04-27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全域旅游暨民宿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3
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现代商贸服务业发展情况进行视察 2021-04-22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