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的有关规定,2019年9月27日,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定:钟达先同志代理房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并报市人民检察院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9年9月29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