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3年3月17日,北京市房山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俊伟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王保新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辛崇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庭长;
赵洪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
陈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庭长;
马绍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
马艳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
孟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陈自喜、姜晓宇、张冰、孟阳、段莉、窦振京、阮小英、吴杨、王奉帅、刘婷婷、孙亚慧、马存君、郝晓萌、崔妍、刘威、刘丽霞、李萌、王得壮、马婧姬、孙婷婷为房山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
方希存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肖婧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员职务;
陈秀清同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庭长职务;
蒲延红同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王俊伟同志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保新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辛崇增同志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洪波同志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军同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绍辉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马艳佳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庭长职务;
孟瑞同志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李跃坤、刘伯军、王振华、陈永富、索玉军、刘振录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3年3月22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