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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肖婧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1-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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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1年8月11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婧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万会兵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庭长;

  陈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

  免去:

  肖婧同志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万会兵同志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陈增同志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厉莉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审判员职务;

  何秀芬同志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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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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