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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肖金良等同志职务的通知

来源:发布时间:2020-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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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11月13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过:

  任命:

  肖金良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万青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副庭长;

  秦艳玲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吴奕晗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副庭长;

  刘英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唐杉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韩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副庭长;

  吕少罕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副庭长。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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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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