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20年7月31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陈军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
厉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
肖婧同志为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庭长;
马绍辉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王保新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庭长;
马艳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庭长;
王宁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
吕婷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副庭长;
辛崇增同志为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
李婧怡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
冯永良同志为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
厉莉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庭长职务;
肖婧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庭长职务;
马绍辉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庭长职务;
王保新同志区人民法院长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马艳佳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韩朝利同志区人民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王宁同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职务;
吕婷同志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环境保护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辛崇增同志区人民法院窦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冯永良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少年家事庭)副庭长职务;
许亚红同志区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于颖颖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金融审判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20年8月3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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