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区人民法院:
2018年7月26日,北京市房山区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任命:
赵洪波同志为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庭长;
马艳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付玉琳同志为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免去:
王军武同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沈波同志区人民法院燕山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洪波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马艳佳同志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付玉琳同志区人民法院河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少兰同志区人民法院长沟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北京市房山区人大常委会
2018年7月26日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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