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推动我区优质高效完成整改工作,区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作用,及时成立专题监督组,研究制定了监督工作方案。下一步将采取四种方式开展监督工作:一是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落实《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地下水管理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二是组织人大代表对我区空气污染防治、2021年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等情况进行视察。三是根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适时组织召开专题询问督办会议。四是听取和审议2021年房山区环境质量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及我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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