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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5日区人大常委会举办常委会组成人员培训班

来源:发布时间:2008-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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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梁顺、刘顺林、王淑红及常委会委员,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区人大各委室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参加了培训班。培训班上,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李福田作开班动员,与会人员收看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研究室主任尹中卿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学习班上的讲课录像。常委会组成人员与乡镇人大主席结合实际,分组进行了讨论,常委会委员围绕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如何履行委员职责,提高履职能力,自觉有为工作等方面进行了交流研讨。

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就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在服务大局,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中发挥人大职能作用强调了五点意见:

一、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围绕大局,增强重大事项决定的成效。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起来,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民主集中制,坚持走群众路线,增强大局意识、法律意识、民本意识,行使好重大事项决定权,做到高水平决策。

二、抓住重点,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做到敢于监督、善于监督、有效监督。要围绕全区的重点、发展的关键、法律法规落实中的难点、民生的热点难点,实行有力监督。要拓宽渠道,充分运用各种法定监督手段,突出具体整改意见的落实,加强跟踪反馈,促职责到位、难点解决、建章建制。

三、发挥人大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应有作用,着力推进我区民主法制建设的落实。要明确人大在民主政治建设中的责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认真执行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要区乡互动,保障和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要强化法律法规的落实,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四、建立健全密切联系人民群众的机制,反映和代表人民的利益。要坚持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和市、区、乡镇人大代表、村(居)民代表联系制度,坚持基层行和“代表旬”活动,带头接待选民、向选民述职,积极为民代言,为民排忧解难。

五、用抗震的精神着力提升履职的能力、效能和水平。要增强学习思考、调查研究、审议见解的能力,完善工作制度,创建评价机制,抓关键、抓大事,创新有为、能动有力地工作。要把握好工作的“坐标点”,找好“结合点”,选准“着力点”,抓住“作为点”,力求“效果点”,自觉能动工作,使我们的工作更加务实,更加主动,更加创新,充满活力,高质量、高水准打造亮点,创造精品,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

区委副书记苗立峰出席培训班并讲话,对区人大常委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在全区各方面工作中发挥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要求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一要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根本的政治制度,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在我国发挥了独特的重要作用。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地位和内容有清醒的认识,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开展法律监督、工作监督和民主监督,保证各项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在我区的贯彻落实。

二要进一步增强代表意识。各常委会组成人员是在区委的领导下,经过人民群众推选,由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是代表中的精英,非常光荣,要清醒认识到比荣誉更重要的是责任,认真履行常委会委员和代表职责,代表人民,把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反映人民的呼声,有效发挥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要更加严格要求自己,在各项工作中率先垂范,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顾全大局,增强代表意识,积极参加人大组织的各项活动、各种会议,处理好本职工作与履行委员职责的关系。

三要进一步增强履职能力。常委会组成人员是方方面面的优秀人才,在本职工作上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但无论是连任委员,还是新任委员,都需要进一步学习提高。要认真学习,掌握相应的业务知识和审议应具备的知识能力,增强履行职责应具备的素质,敢于发言,善于发言,依法行使职权。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深入群众,深入实际,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建议,提高人大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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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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