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区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政府关于学前教育情况的报告和区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富,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刘顺林、段维鹏、苗宗启、王淑红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副区长李江,区法院院长蔡慧永、区检察院检察长王建平列席会议。李福田常务副主任主持会议。
关于学前教育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区通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改革教育管理体制、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园舍配套建设、提升师资队伍素质等举措,使学前教育工作九年跨越了三大步,探索出了一条具有房山特色的学前教育发展模式,走在了全市乃至全国农村地区学前教育工作的前列。针对学前教育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进一步细化学前教育行动计划方案,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要加大公办园建设和管理力度,积极扶持民办园规范发展,拓宽幼儿教师的来源渠道;要加大对非正规园及“小家托”的整治力度,促进全区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关于行政审判工作,会议指出,近年来,区法院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切实履行行政审判职责,深化审判机制改革,积极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为全区经济社会做出了贡献。针对行政审判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委员和代表们建议:要以案结事了为目标,妥善化解行政争议;要积极构建审判机关与行政机关的良性互动机制,强化沟通联系,提高行政机关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的水平,从源头上减少行政案件发生。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ICP备案号:京ICP备000000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