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区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史全富主持会议,常务副主任刘欣国,副主任刘顺林、段维鹏、苗宗启、王淑红和委员共23人出席了会议。区政府副区长吕守军,区法院、区检察院、区政府办负责人,燕山人大工委主任,各乡镇人大专职主席或副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专职主任或副主任及部分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有二项议程:
一、市人大代表、区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刘欣国通报了北京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精神。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审议稿)
会议对区人大常委会2014年工作要点(审议稿)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清晰,重点突出,符合工作实际,务实可行。审议中,委员和列席代表围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和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指导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史全富主任指出: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市人代会精神及审议通过的二部地方性法规,特别是要贯彻落实好新制定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要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发展重点,依法有效开展监督,推进“一区一城”新房山建设。三是要加强对乡镇人大工作的指导,注重调查研究,建立科学可操作的工作制度,区、乡人大上下联动,形成合力,推进相关工作。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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