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区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区人大代表对我区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郭先英、常务副主任李福田、副主任王淑红参加了检查活动。区政府副区长马丽英及政府有关部门领导陪同检查。
代表们先后检查了长阳镇中心卫生院、碧波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拱辰街道梅花庄村卫生室,北京永生堂第十药店,北京绿野药业有限公司,良乡医院。随后听取了区药监分局的工作汇报,并进行了座谈。认为:区政府及药监分局坚持科学监管,依法治药,在解决影响群众用药安全的突出问题、提高药品生产经营的规范化水平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地维护了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
就如何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加强药品监管工作,郭先英主任强调:一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始终把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用药安全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切不可掉以轻心;二是要不断强化标准,制定规范,健全制度,细化分级管理。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努力提高监管水平,更好地服务全区人民;三是针对当前药品市场监管现状,各相关部门要注意监管的统筹与衔接,加大联合执法力度。特别要注意专业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真正发挥区、乡、村三级监督网的作用,探讨制定适合本区特点的更好的药品监督管理办法;四是进一步加强药品安全重点及薄弱环节的监管。包括对涉药人员资质、药品购销渠道、农村医疗机构和个体诊所的购用药行为、质量管理制度等事项的监督检查,提高药品经营企业的准入门槛,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经营和销售药品、非法收药、虚假广告等违法行为,净化药品市场秩序,消除用药安全隐患。
主办:北京市房山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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